國內

多源流學校合法性案 高庭聆聽各造陳詞再裁決

(吉隆坡19日訊)高庭將針對是否可在無需傳召證人的情況下,聆聽來自政府及其他三造的陳詞,然後對大馬半島馬來學生聯合會和大馬伊斯蘭教育發展理事會針對多源流學校合法性所入稟的訴訟,作出裁決。

答辯方馬來西亞華文理事會、淡米爾語言協會以及淡米爾學校校友聯盟代表律師古納瑟蘭指出,承審法官莫哈末納茲蘭將通過視訊審訊來聆聽陳詞後,再作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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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造已入稟書面陳詞,我們將於週五中午進行口頭陳詞。”

他指出,這起案件與詮釋聯邦憲法及教育法令相關條文有關,因此有關爭議其實只需通過入稟文件的方式就可作出決定。

上個月,上述三個組織與政府在高等法院第14A指令,向法庭入稟申請在不經審訊的情況下處理案件。根據第14A指令,法庭可在無需傳召證人的情況下針對法令問題的爭議作出裁決。

案件起訴方即大馬半島馬來學生聯合會和大馬伊斯蘭教育發展理事會反對這項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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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方是要求法庭釐清1996年教育法令第2、第17和第28條文,以及允許多源流學校使用華語和淡米爾語為主要媒介語,是否違反了聯邦憲法第152條(1)(a)的規定,並將大馬政府及教育部列為答辯方,另有11個單位以利益相關者身份獲得法庭批准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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