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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能:傳輸區建築工程導致 高壓電纜跳閘增7倍

(吉隆坡16日訊)今年首10個月,國家能源(國能)保留地鄰近建築工程導致高壓電纜跳閘事故大增7倍,令這家公用事業公司非常擔憂。

國能總輸電網長拿督胡賽尼胡新說:“去年只發生一宗跳閘事故。不過,今年截至10月,因為發展商在國能的電纜傳輸區進行建築工程,導致跳閘事故增至8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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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能總輸電網長拿督胡賽尼胡新。

“我們擔心,要是發展商仍然違反我們的勸告不遠離國能的電纜傳輸區(rentis talian penghantaran),今年的跳閘事故會恢復至2018年的雙位數或18宗。”

危害國家電網穩定安全

跳閘事故不但致傷甚至致命,而且也危害國家電網的穩定與安全,影響馬來西亞半島工商業用戶的電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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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人或物,只要靠近高壓電纜,即便沒有觸碰,也會引起電弧或閃絡(flashover)。

“國能已採取了多項措施解決這個問題和鑑定高風險區,如:監控、確認不獲批准的工程、巡邏傳輸電網區。

“除了提高發展商與鄰近居民的醒覺,分發傳單、裝置警示牌、使用智能安全相機、安裝臨時限高阻擋物、在國能傳輸區裝置界線標記外,國能也與地方政府聯系和匯報。”

根據1990年電力供應法(第447法令),任何人未獲允許擅自在電力設施附近進行活動,並有可能危害電力設施、人或產物,罪成可被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2年,或兩者兼施。

不可在傳輸區及附近進行的活動,如:

1.遊戲、休閒、體育活動,如跑步、放風箏、釣魚或遙控,如遙控無人機。

2.使用起重機或重型機械進行建築工程、取土、開墾、切割和丟棄泥土。

3.在惡劣天氣如閃電、暴風雨、雨天時避雨。

4.露天焚燒、丟垃圾、儲存貨物。

5.建造池塘、挖掘礦物、拓展或加深河流。

6.裝置旗幟與建造高過6呎的建築物

7.豎拿鋁桿走過電網高壓電纜傳輸區

8.建造與種植苗圃、農作物或種植高過6呎。

根據同一法令,對於任何致力或損壞任何電力設施的活動,皆屬違法,罪成可被罰款不超過10萬令吉、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年兼施。

如果人們發現國能設施出現任何私闖或問題,可聯絡國能關懷熱線(TNB CareLine):15454或國能臉書“TNB Care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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