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車禍要報警引不滿 路霸毆昏我砸車

(吉隆坡23日訊)30歲電器批發商申訴,他駕車上班途中被尾隨的一輛轎車碰撞,不料他一句“我要報警處理”卻惹怒了肇禍司機,換來對方當眾朝他的頭部揮拳7次導致他昏厥倒地。肇禍司機還趁事主逃離現場求助之際,大肆破壞他的轎車和把車上的東西全扔到馬路上洩憤,之後才揚長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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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痛打的事主馬先生今早在民主行動黨聯邦直轄區公共投訴局主任遊佳豪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敘說前因後果。陪同出席者包括甲洞區國會議員林立迎的助理賴俊權、林文祥、蘇金發及王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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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知,打人事件發生在本月21日早上8時左右,地點是位於吉隆坡馬哈拉惹里拉路(Jalan Maharajalela);事主當時正驅車上班,駛到該路段時因塞車而放慢車速,結果遭尾隨快速行駛的轎車撞上。

 

馬先生聲稱,當他在車龍中踩煞車器停下車時,他從倒後鏡看到後方來的轎車的車速相當快,當下已做好心理準備會被對方撞上,結果一如所料。

 

緊急煞車被撞

 

他披露,對方下車後的第一句話就問他:“為什麼緊急煞車?”,還自稱有律師當靠山,嚇唬他敢不敢報警處理。

 

他表示,因為他清楚知道這是對方的過錯,所以他已打算報警,但當他拿出手機拍下對方的車牌號碼時,對方試圖搶走他的手機阻止。

 

“當時因為他(肇禍司機)的前方車牌被撞掉了,我就到他轎車後拍下車牌號碼,然後走到他的司機位跟他說要報警處理,對方二話不說就向我揮拳。”

 

馬先生說,當時他是心平氣和的跟對方說話,沒想到他一說要報警處理,對方便發狠打人,朝他的頭部揮了7拳,導致他感到昏厥倒地。

 

被打的過程中,他手中拿著的車匙曾一度掉落在馬路上,當他嘗試撿起車匙時,對方仍不放棄施暴,以致他需逃離現場向附近的交警求救。

 

當事主在交警陪同下重返車禍現場時,肇禍司機已揚長而去。

 

砸車物品扔路上

 

馬先生透露,肇禍司機除了打傷他外,還在他逃離車禍現場前破壞他的轎車,導致他的轎車大鏡及側鏡等損壞,而且還在他的車內翻箱倒櫃,把他放在車內的物品全部扔在馬路上,令意外現場一片狼藉。

 

他表示,當他重返車裡尋找家裡鑰匙、門卡和車匙時,才發現這些物件不翼而飛,讓他被迫電召拖車服務。

 

他提到,這原本僅是一場小車禍,雙方的轎車只是輕微損傷,肇禍司機卻不滿他報警處理的方式而對他動粗,所幸他只是蒙受皮外傷。

 

路霸被捕

 

“我也到醫院檢查,醫生說我只是皮外傷,沒有大礙。”

 

馬先生說,事發後他已報警,而警方在24小時內便聯絡他,通知成功逮捕嫌犯歸案,要求他今天到警局認人。

 

他讚揚警方火速逮捕嫌犯,並從警方口中得知,肇禍司機是沙巴杜順人,但肇禍轎車的持有人和肇禍司機並非同一人。

 

他補充,事發時,肇禍司機的轎車內載有4名外勞。

 

謊稱被索賠1萬才打人

 

馬先生在記者會上提到,肇禍司機還誣衊他,指他被打的導火線是因為開口要求1萬令吉賠償。

 

他說,當他向交警求救並重返車禍現場時,有一名印裔男子當場質問他,是不是威脅肇禍司機要支付1萬令吉賠償金,所以才惹怒對方。

 

“他(印裔男子)說肇禍司機跟他說,我開口向他(肇禍司機)要1萬令吉賠償,才讓他(肇禍司機)感到火冒三丈而出手教訓我。”

 

由於轎車被肇禍司機破壞,事主已把車送廠維修,維修費還未計算,所以不知道確實的維修數額。

 

他表示,車子送修對他的工作造成極大不便,因為平日需到處見客銷售,這段期間唯有向朋友借車,因此他希望車子可盡快修理好。

 

遊佳豪:遇路霸速逃

 

遊佳豪提醒民眾遇到路霸時,應第一時間逃離現場自保。

 

同時,他希望警方儘速和公平調查此案,還事主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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