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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揚青告贏酸民 霸氣捐出賠償金
(台北訊)中國網紅周揚青去年4月和羅志祥分手,專註於事業上相當有成就,然而網路上依舊有不少惡意中傷她的酸民,對此她採取了法律手段,提出名譽毀損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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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法院審判結果出爐,該酸民必須賠償她2萬人民幣(約1萬3000令吉),而她也將此筆賠償金全數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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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被告姚某多次在微博上發表攻擊周揚青的言論,內容包含許多不堪入目的字眼,例如“靠精修照片活著的畫皮”、“由內而外虛偽的假人”等等,使得周揚青方忍無可忍,一狀告上法院。
案件在月初進行了審理,法院認定被告的行為確實侵犯了周揚青的名譽,因此判決被告必須發布致歉聲明,而且需支付精神賠償2萬元。
周揚青工作室29日轉發了律師事務所的聲明,以及被告的道歉信,並表示周揚青決定將賠償金全數捐出,表示:「願世間少一些惡意,多一些善良!」消息曝光後,得到了更多網友的讚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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