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國內

吉政府允神廟文化歌唱戶外舉行 林桂億:需申請准證

(雙溪大年13日訊)吉州華人事務委員會主席林桂億指出,吉州政府禁止在州內舉辦公開演唱會課題上,州內的神廟組織在舉辦文化與宗教慶典時,依然可以向地方政府申請准證來舉行文化歌唱演出。

林桂億今早在雙溪大年市議會出席州行政會議後在記者會上說,尤其是華人所關心的農曆七月份盂蘭勝會慶典、九月份的九皇爺慶典,都沒有改變,保持以前的做法,那就是要到地方政府相關部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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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在上個星期,州秘書處已經與各縣縣長召開會議探討這課題。

他說,當局也已經擬定了特定的準繩與標準來衡量是否發出准證給申請者。

他指出,各縣會準備表格給申請者,讓申請者填寫演出的內容後,才由縣長決定是否批準准證。

林桂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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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打州旅遊、藝術及文化、青年與體育及企業發展事務委員會主席莫哈末菲道斯指出,文化與宗教的演出,如果沒有不健康或違反道德的過份內容,地方政府在審核內容後,依然會給予批准。

他說,吉州政府所禁止的,是那些含有不健康內容的戶外演出,已經超過了道德底線,過分的演出。

他指出,宗教與文化展銷會中的演出與娛樂,可以向地方政府申請後,得到准證展開演出。

“只要沒有違反準繩與標準,肯定會獲得准證。”

莫哈末菲道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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