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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機構推介平台 線上繳付交通罰單

(吉隆坡29日訊)馬來西亞司法機構將於2月2日開始啟用網上交通案件認罪系統(e-PG System),以加快案件的處理速度。

聯邦法院首席主簿官辦公室今日發表文告指出,地方法院的數據顯示執法當局發出的超過100萬張交通罰單當中,絕大部分違例者都以認罪和罰款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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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為了將交通違法案件中的認罪程序數碼化,並加快案件處理速度,馬來西亞司法機構已主動啟動了網上交通案件認罪系統。”

文告表示,網上交通案件認罪系統是一個用於通過遠程通信技術進行認罪的平台,也讓接獲罰單人士無需親自出庭進行審訊程序的替代方法。

“除非法院另有指示,否則接獲罰單人士選擇通過網上交通案件認罪系統進行認罪,就無需通過法院進行審訊。”

據悉,沙亞南地庭也將於2月2日至5日針對所有交通案件,進行網上交通案件認罪系統試點測試;此外,擁有法庭交通案件的民眾,也可與2月2日開始透過https://ecourt.kehakiman.gov.my瀏覽網上交通案件認罪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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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司法機構也希望,這項網上交通案件認罪系統能從4月1日開始在西馬的所有地方法庭全面啟用,並於6月開始在東馬沙巴和砂拉越的地方法庭全面啟用。

“一旦網上交通案件認罪系統全面啟用後,接獲交通罰單的人士可以在全國範圍內使用自己的移動設備,對任何地點犯下的交通違例進行認罪。”

民眾也可瀏覽司法宮網站www.kehakiman.gov.my,以了解更多關於網上交通案件認罪系統的訊息。

文告強調,由於我國正面臨冠病疫情的影嚮,因此網上交通案件認罪系統將能免卻或降低交通肇事者出庭的需求,從而避免出現人潮擁擠的情況,並節省時間,金錢和維護民眾的安全與健康。

“馬來西亞司法機構還希望,諸如網上交通案件認罪系統之類的技術數碼化舉措,將進一步加強司法管理,並擴大所有各方訴諸司法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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