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取締森林保留地非法開發 各州明年6月前須執法

(八打靈再也3日訊)首相拿督斯里依斯邁沙比利說,各州政府必須最遲在明年6月1日,針對大馬半島永久森林保留地(HSK)的非法開發活動,落實執法行動和解決方案。

“本屆全國土地理事會同意大馬半島永久森林保留地非法開發活動的執法行動和解決方案,並讓所有州政府最遲在2022年6月1日,針對非法開發活動落實執法行動和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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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發文告指出,上述決定是通過周四舉行的第79屆全國土地理事會視訊會議中達成的。

第79屆全國土地理事會由10名聯邦政府代表參與,包括相關高級部長和聯邦部長、州務大臣、首席部長或代表,並在會議提呈4份文件,涉及林業和礦業的數項重要政策。

依斯邁沙比利說,本屆全國土地理事會會議也同意,在明年首次國會提呈2020年國家林業修正案。

林業修正案明年呈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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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該會議同意由總檢察署去年12月3日和內閣今年1月6日批準的2020年國家林業修正案第11和第12條文,該法案適用於州議會修訂各自林業(應用)法案後的州屬。

另外,依斯邁沙比利說,會議原則上同意在大馬半島的永久森林保留地,暫停森林園坵(Ladang hutan)的新建批準長達15年。

“對此,會議也注意到在永久森林保留地,有12萬7050.25公頃的森林園坵開發區尚未批準給任何公司。

“因此,在有關地區暫停計劃前,州政府若想繼續發展森林園坵,必須與能源及天然資源部基進行詳細協商,確保獲委任的公司遵守特許權協議和其他現行法律中規定的任何條件。”

他也指出,會議確認由國際貿易及工業部高級部長於2月16日主持的首屆礦物理事會會議的決定。

“在礦物理事會上做出的決定,特別是涉及法律方面,如聯邦憲法、聯邦土地法和州級法規的決定,必須提交到全國土地理事會同意和批準。”

這場會議是根據聯邦憲法第91(5)條文進行,即不時通過與聯邦政府、州政府和國家財政理事會協商制定國家政策,以促進和管控聯邦用於採礦、農業、林業或其他任何目的的土地,並執行任何相關法律。

首相在上周四舉行的第79屆全國土地理事會視訊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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