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稀土廠附近建永廢槽 SMSL促否決環評報告
(吉隆坡25日訊)“拯救大馬委員會”(SMSL)已提呈反饋函表明反對萊納斯公司在位於關丹格賓的稀土廠的附近興建廢料永久儲存槽(簡稱“永廢槽”),與此同時,該會也在該反饋函件中提出5大原因,要求環境局否決有關環境評估報告。
《當今大馬》一則報導指出,雖然環評報告聲稱,該永廢槽不會污染地下水,且當地沒有水災之虞,但拯救大馬委員會卻堅稱,有關地點不適合,因為該處位於水災區和易燃燒的低窪沿海熱帶泥炭地。
首先,該會指出,附近空地也即將被關丹馬中產業園區(MCKIP)佔用,加上當地方圓5公裡內有許多傳統沿海村落、住宅區和旅游景點,所以便不適合興建永廢槽。
“在沒有保留緩衝區下建造永廢槽,或將破壞這些計劃和當地居民的生活環境。”
該委會也抨擊彭亨城鄉規劃局豁免提呈永廢槽計劃至國家實體規劃委員會(NPPC)的作法,畢竟城鄉規劃法令闡明,建造任何大型基礎設施,包括永廢槽都須經過國家實體規劃委員會的審核。
“反觀美國和澳洲等先進國都會基於不安全,而以科學理由否決在干旱或半干旱地區建造永廢槽的建議。”
其次,拯救大馬委員會認為,萊納斯和原子能執照局(AELB)誤把稀土廠的水瀝濾淨化固體(WLP)廢料歸類為“極低度輻射廢料”(Very Low Level Waste, VLLW),因為實際上它是低輻射廢物(LLW),最近更已獲得西澳大利亞州政府證實。
“錯誤和不合標準的歸類將導致管理不善,保養費增加,且帶來危害和輻射,長遠將影像民眾健康和國家環境。”
該委會續稱,土埋場的設計不適合永廢槽,特別是在一個有大量季風雨和只有1公尺地下水位的地點。
針對環評報告指高密度聚乙烯(HDPE)組成的槽壁夾層一般有25年的保證期,一旦損壞則應挖起來維修,該委會說,深埋在12公尺下且涵蓋很大的面積,當局不可能找到損壞之處,然後將之挖起來修理。
至於槽底將先移除原土,再填充以堅實的泥沙的作法,更讓該委會質疑,此舉是否足夠穩固和支撐永廢槽,而且當局未針對取泥區提呈環評報告與分析,以確認沒有面對重金屬等污染。
再者,該委會批評說,原子能執照局不僅未避免萊納斯制造更多的WLP廢料,反而允許對方提高產量,而永廢槽的容納量更使之成為全球最大型的地面放射性廢物處置設施。
指未確保附近居民供水安全
拯救大馬委員會說,經處理工業廢料的放射性物質(radionuclides)已被視為引發細胞變異和致癌的電離輻射。
“環評報告直言永廢槽的排水仍會帶有放射性金屬元素,即鈾-238(U-238)和釷-232(Th-232)等,而違反了《水務業法令》(WSIA),報告中使用的模擬演算更是不切實際地過於樂觀。”
該委會認為,當局未確保附近居民的供水安全,報告更沒回應,到底當地的環境能否承受造成的污染。
此外,拯救大馬委員會說,馬來西亞不該為萊納斯引入的放射性物質承擔健康和環境上的風險,以及長期的不便與成本。
“萊納斯應把稀土廠的WLP廢料運回西澳威爾德山(Mt Weld,萊納斯的稀土礦場)。”
不僅如此,他們也擔心,批准建造永廢槽將破壞馬來西亞的形象。
此外,拯救大馬委員會主席陳文德也呼吁民眾利用澳大利亞非政府組織Aid/Watch草擬的範本提呈反饋給環境局,以便群起反對建造有關永廢槽。
指大馬氣候不宜儲存放射性廢物
擁有生物工程碩士學位的關丹居民莊斐霓(Feini Tuang)質疑當局針對WLP廢料的分類。
她在所提呈的16頁反饋文件中指出,馬來西亞的氣候不適合儲存放射性廢物。
“相對於西澳威爾德山,具有大量季風雨、水災、易燃泥炭地和沉重的淺層地下水的熱帶雨林氣候區從來就不適合作為放射性廢物的儲存地。”
“作為一名關心國家的公民,我強烈反對建造永廢槽的建議。有關廢料是屬於萊納斯的,馬來西亞人不該接受和承受此負擔。”
環評反饋延至30日截止
隨著當局供民眾針對萊納斯永廢槽計劃的環評報告(EIA)提呈反饋的活動於週四截止,環境局已把有關截止日延長至11月30日。
環境局的一名官員已向《當今大馬》證實,該局已延長提呈反饋的時間。
不過,由於有關環評報告只開放供閱覽至11月11日,民眾現在已無法再讀到有關報告。
根據環境局,萊納斯的永廢槽新地點位於關丹格賓工業園區Lot 31375土地,距離萊納斯稀土廠只有30米。這個計劃將佔地62英畝,耗時5年。
此外,這次永廢槽計劃由Gading Senggara私人有限公司(GSSB)承建,而顧問公司,即Dr Nik & Associates私人有限公司負責環境評估及撰寫環評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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