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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撤森林保留地憲報 梳邦馬青報警促查

(首邦市12日訊)馬青雪州梳邦區團強烈反對雪州政府撤除54%瓜拉冷岳北區森林的保留地憲報,並指雪州政府嚴重違反環境、社會及管治(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 ESG)原則,也涉嫌抵觸法律條文,因此該團已前往警局報警。

該區團團長何國榮表示,他連同秘書黃祖燿、法律顧問黃志威及律師邱愛婷已前往警局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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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認為,雪州政府罔顧民意,也違反去年州議會的議決案,仍然執意要犧牲森林保留地來謀求商業發展,顯示希盟州政府無視議會民主程序與人民的聲音。

“馬青梳邦區團通過報案的程序,要求警方開檔調查Gabungan Indah私人有限公司,以檢視該公司與這項可疑的森林保留地開發項目,是否涉及不當的利益輸送關系,以及有關發展計劃的合理性。”

他說,雪州大臣拿督斯里阿米魯丁在州行政議會後所作出宣布,即從瓜拉冷岳北部森林保留區總面積1326英畝地段中,撤除104英畝大面積地段的保留地地位,展示出雪州違反保護森林生物多樣性生態,而且還侵犯原住民的人權。

他形容,州政府不負責任的舉措,如同開了一個缺口,日後恐怕會逐步擴大森林保留地商業開發的規模,影響深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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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米魯丁對此措施的理由牽強,讓人難以接受。”

他表示,在1326英畝總面積的保留地中,僅有104英畝將挪用為商業開發用途,以完成2006年Busut Baru原住民村的土地所有權。

他質疑,若按照阿米魯丁的說法,是否有關保留地的104英畝地,全部都歸原住民使用嗎?

“如果只是要照顧原住民的需要,難道雪州沒有其他的土地可使用?非要徵用珍貴的森林保留地?為何希盟執政雪州長達13年,如今這問題才浮出台面,是否又是忽悠人民的障眼法?”

他認為,政府應列明森林保留地為國家林業政策,才能落實使森林真正受到保護、保留及恢複林地,各州政府也應該在憲報公布保護森林,不可轉換成其他用途或受到砍伐之類的破壞活動所幹擾,以達致個人目標。

他促請雪州政府必須尊重民意,完整保留這塊珍貴的森林保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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