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卡立沙末訴4造誹謗 下月27起聆審

(吉隆坡26日訊)直轄區部長卡立沙末起訴馬來報章《每日新聞》等4造誹謗案,高庭今日擇訂於8月27至29日聆審。卡立沙末的代表律師法依斯說,隨著雙方在高庭司法專員拿汀菲查的勸解下進行的調解以失敗告終,案件將正式進入審訊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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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雖然調解宣告失敗,雙方仍會盡力在案件開審前設法達成庭外和解。

不滿被指反對伊斯蘭黨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提呈355法令修正案的私人法案,卡立沙末於2017年2月3日入稟高庭起訴誹謗。他在訴狀中把《每日新聞》集團總編輯拿督瑪法阿里、記者哈茲旺和羅哈妮查,以及負責出版有關報章的新海峽時報媒體(馬)有限公司列為第一至第四答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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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宣稱,答辯人於2016年5月27日在一篇題為“經過20年被阻,伊斯蘭法庭法案最終獲提呈至國會,政府給伊斯蘭黨放行;民主行動黨、國家誠信黨反對”的封面報道中誹謗他。

他說,這則刊登在第16及17版的報道內容具有惡意成分,並影射他強烈反對提呈355法令修正案的私人法案、反對落實伊斯蘭刑事法、與行動黨同聲同氣、在涉及穆斯林利益的課題上與伊斯蘭黨結仇、是一名沒有誠信、不負責任、貪污、拒絕為伊斯蘭教義抗爭的領袖,同時被指追隨非穆斯林領袖,包括行動黨的腳步。

答辯人於同年3月24日入稟的答辯書中,聲稱有關報道並不具任何惡意成分,因為他們只是據實報導出國會下議院於2016年5月26日下午2時30分會議所發生的事。答辯人指出,民眾對這項課題有絕對的知情權,身為媒體從業員及出版社,答辯人擁有法律、道德或社會義務把任何與民眾利益相關的訊息傳達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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