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協調員:聯國準備提供支援 讚揚馬制定信息自由立法

(八打靈再也3日訊)聯合國駐馬來西亞、新加坡及汶萊協調員斯蒂凡普里斯贊揚馬來西亞政府與各利益相關單位進行接洽,以制定第一個信息自由立法所作出的努力,而聯合國隨時準備提供可能需要的任何支持。

他今日在“2021年世界新聞自由日”線上論壇會上說,自由的媒體通過多元報道渠道擴大人們的知識,驅動公眾關註的話題,為沒法發言者提供言論空間,使政府對此更敏感和負責任,也創造更有效,更具包容性發展,以及更充滿活力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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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認為,在尋求對媒體信任不足和遭到攻擊挑戰的解決方案時,應始終牢記自由媒體上述基本益處。

他覺得,媒體在報道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進展方面起著重要作用,而媒體也是揭示差距與挑戰,以及實現共同未來目標的關鍵,而這就是聯合國發起永續發展目標媒體契約的原因,以提高該目標意識和激發下一步行動,通過事實傳播、解決方案等促使政府負責對2030年該目標的議程。

“目前該契約的成員涵蓋5大洲160個國家約20億人的100多名成員,為此邀請馬來西亞媒體參與其中,成為該目標成就報道的關鍵。”

斯蒂凡普里斯說,世界新聞自由日今年的主題是“將信息視為公共產品”(information as public good),只有媒體在自由運營的環境傳播這三個標準信息即推廣支持的法律環境、經濟推動及政治影嚮的防火牆,才能實現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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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希望可以進一步加強媒體自由,以更好地從冠病危機恢複, 特別是希望能夠廢除或修訂目前仍然妨礙媒體自由的一系列法律,以確保尊重知情權和新聞自由,以造福馬來西亞的社會。”

有關多國已推出假新聞法律,他提醒,這些法律的起草必須符合國際標準,以免犧牲媒體自由,同時也要求法律規定的限制必須明確,其懲罰措施必須與所指控的犯罪相稱。

阿特傑可比說,荷蘭重申媒體自由的承諾,因為媒體自由對社會和民主國家的良好運作、信息自由渠道、獨立媒體角色是至關重要的。

荷蘭駐馬大使阿特傑可比認為,現在的新聞工作者面臨人身攻擊、恐嚇、審查等威脅及挑戰,這在包括東南亞的許多國家都正在發生,為此荷蘭重申媒體自由的承諾,因為媒體自由對社會和民主國家的良好運作、信息自由渠道、獨立媒體角色是至關重要的,因此捍衛媒體自由是人們最大的利益。

奧曼哈欣認為,馬來西亞印刷媒體和線上媒體的言論自由權的保護是很重要的,因為思想交流對我國的民主、知識的增長、個人判斷力的發展是不可少的。

大馬人權委員會(SUHAKAM)主席丹斯里奧曼哈欣認為,馬來西亞的印刷媒體和線上媒體的言論自由權的保護是很重要的,因為思想交流對我國的民主、知識的增長、個人判斷力的發展是不可少的,但記者和人權捍衛者由於其工作性質,卻面臨著人身安全的重大風險。

他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九條文強調,不受恐懼幹擾、恐嚇、濫權,暴力報複的威脅或不適當的限制對媒體的有效運作是重要的。

“我們也需要繼續就如何為馬來西亞的媒體專業人士建立更有效和有利的工作環境進行公開透明的討論,其中包括著眼於法律改革、建立媒體理事會來規範行業和保護媒體自由等。”

他認為,媒體的信譽不應受到損害,因為媒體在傳播信息方面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新聞報道應負全部責任,特別是在新媒體的廣泛使用。

“現在,應該鼓勵記者和媒體組織發揮戰略角色,通過能力建設、參與政策及計劃流程,促進媒體強大的獨立性和多元化。”

“2021年世界新聞自由日”線上論壇由荷蘭大使館,聯合國駐馬來西亞和大馬人權委員會聯辦。

出席者有主持人兼《當今大馬》聯合創辦人兼首席執行員詹德蘭、馬來西亞記者協會(IOJ)理事特赫米納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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