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教長:收在辦公室 教師禁課室用手機

(布城6日訊)教育部副部長拿督卡馬拉納登提醒教師,雖然教育部允許教師帶手機到學校,但教師並不允許在課室內使用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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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可以帶手機到學校,但必須收在辦公室內,當進入課室教學時,並不允許帶手機。”

他於今日在“印裔教師計劃書撰寫工作坊”記者會上,詢及13歲印裔女生被女教師懷疑偷手機而上吊自殺的案件時,發表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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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有人指女教師已尋獲手機,卡馬拉納登勸告民眾,社交媒體流傳許多關於這宗案件的流言蜚語,發言時務必謹慎,避免發表沒有確鑿證據的言論。

他強調,由警方調查這事件是最好的方式,因為他們擁有權限。

“教育部已指示檳城州教育局給予警方全面配合,以讓案件早日水落石出。”

“教育部將在警方報告出爐後採取行動,絕對不會袒護任何一方。”

卡馬拉納登說,遺失手機的女教師已根據教育部程序被調往威南教育局,另外3名涉及的教師還在學校教書。

他指出,在教育部標準作業程序下,任何被指控的教師將被調往州教育局,直到警方完成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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