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衛生局助理官員貪污 判監3個月罰款7萬5千

(新山17日訊)40歲前衛生局助理官員,2年內濫用職權貪污受賄4萬9155令吉,今天在法庭面對21項指控時,俯首認罪,被判坐牢3個月及罰款7萬5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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祓告莫哈末拉查禮,在昔加末衛生局任職助理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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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指於2016工年6月23日至2017年11月8日,利用職權把當局舉辦活動所負責的膳食,承包給自己的姐夫和嫂嫂,從中貪汙受賄。

 

被告受賄款額從500令吉至1萬3000令吉不等,並抵觸2009年反貪汙法令第23(1)條文。

 

他在認罪聽聞判決後,神色落寞,與家人擁抱,隨後由反貪汙局官員押送離開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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