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前朝批准交怡新城計劃 陳伯勤:與敦馬無關

(古晉8日訊)砂企業家丹斯里陳伯勤強調,耗資300億令吉的浮羅交怡新城計划,是獲得前朝政府批准,與首相敦馬哈迪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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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外界質疑該計划是在馬哈迪擔任首相后才批准,陳伯勤今日在記者會上慎重澄清,表明該計劃不是馬哈迪一人說了算,是需要經過相關部門的層層審核下獲得批准。

他說,他早於2013年及2016年提呈有關發展計划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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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就已獲浮羅交怡發展局(LADA)及相關部門批准,這些部門包括民航局和土地局等,因此若要動工隨時可開始。”

針對吉打州務大臣拿督斯里慕克力否認吉打州政府有批准該計划,作為該計划顧問的陳伯勤表示可能吉打州政府忘了,因此將致電有關當局,準備近期再次提呈計劃的藍圖。

他說,他在浮羅交怡花了25年策划及打拼,新城計划一直在策划當中,並指或許有些人嫉妒他的能力。

“占地2000公頃的工程耗資300億令吉,包括興建公寓和船艇停泊設施等,這項計划能吸引大批外資者進駐,對大馬的旅游和經濟帶來積极的刺激作用。”

詢及個人的目前財務狀況時,陳伯勤婉轉回應:“我用我的眼睛和嘴巴做事,不需要動用到經費。浮羅交怡新城計划完全由外資注資進行。”

稱已致函解釋缺庭原因 對高庭逮捕令感難堪

針對缺庭而被吉隆坡高庭發出逮捕令一事,砂拉越企業家丹斯里陳伯勤澄清,已於6月6日向高庭申請並解釋無法出席7日的訴訟案審訊,但高庭仍因他缺庭而對他發出逮捕令,並形容高庭的做法讓他感到難堪。

吉隆坡高庭昨日(6月7日)因陳伯勤夫婦沒有如期出席一宗債權人追討欠款法庭訴訟案供證,對他們發出逮捕令。

陳伯勤今早召開記者會說明情況,並表明一定會出席6月29日的聽審。

針於逮捕令事宜,他說,吉隆坡高庭于6月1日發出須于7日出庭的通知,但他在本月4日才收到是項通知

“高庭通知我7日出庭,但我在出庭日的3天前才收到通知,時間太倉促,加上忙于業務,7日當天無法出庭。”

陳伯勤說,他7日當天無法出庭,不過,其他時間皆能出庭,所以在本月6日致函高庭,解釋他無法出庭的原因,並申請更改至其他日期。

然而,當他提出申請更改日期後,卻沒料到吉隆坡高庭根據1967年破產法令第28條文對他發出逮捕令,以確保他於6月29日當天出庭。

對此,陳伯勤說,這情況讓他感到難堪,並說該解釋的都解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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