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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1大馬毒犯7日問吊 LFL吁獅城住手

(吉隆坡30日訊)捍衛自由律師團(LFL)呼吁新加坡必須停止在7月7日處決大馬公民卡萬辛格(Kalwant Singh),後者在9年前因涉嫌販運毒品而被判處死刑。

LFL總監再益瑪立(Zaid Malek)發文告指,卡萬辛格原定於2022年7月7日(下週四)在新加坡樟宜監獄執行絞刑。他在2013年10月24日因涉嫌販運60.15克二醋嗎啡(diamorphine),被定罪及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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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當時被逮捕的卡萬辛格年僅23歲,並一直堅稱自己從不知道自己攜帶的包裹是毒品,但他依然根據同案被告人的證詞而被判有罪。

“不幸的是,在新加坡被列入絞刑的眾多馬來西亞人名單中,卡萬辛格是下一個;儘管新加坡因無情處決低智商毒騾而受到國際社會一連串批評。”

文告補充,聯合國宣佈對毒品犯罪判處死刑違反國際法,構成非法殺戮,而馬來西亞為最終廢除死刑也採取了積極措施,長期暫停死刑執法,當今政府亦承諾廢除強制性死刑,惟新加坡繼續與現行的國際規範相矛盾。

“死刑是一種古老而殘酷的懲罰形式,無法阻止嚴重犯罪,且這是不可逆轉的,是對人權的最終剝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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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楚了解到毒騾很容易被毒梟取代,同時卻繼續對毒騾進行絞刑,這表明新加坡更喜歡作採取行動的假象,而不是實際解決該地區的非法毒品交易。”

LFL強烈敦促新加坡政府遵守國際法,停止對卡萬辛格的絞刑,並審查對毒品犯罪判處死刑的情況。同時他們也敦促大馬政府緊急向新加坡提出交涉,將我國公民從絞刑架上解救出來。

ADPAN:毒騾不該處死

亞洲反死刑網絡(ADPAN)也呼吁新加坡暫停進一步處決卡萬辛格(Kalwant Singh),並使該國的法律符合國際標準,即死刑只能適用於涉及蓄意殺人的最嚴重罪行。

ADPAN發文告指,初審法院和上訴庭均認為,大馬公民卡萬辛格和他的同案被告只不過是一名毒騾,然而,由於後者獲得警方頒發的實質合作證明書(Certificate of Substantive Assistance),最後被判處無期徒刑和鞭笞15下,卡萬辛格則被判處死刑。

“新加坡政府曾多次聲稱,如果沒有死刑,新加坡將無法保護其公民免受毒品威脅,但死刑並沒有消除那些招募和剝削人們作為毒品運送者,並從新加坡的毒品分銷中獲利的集團。”

ADPAN研究協調員蕭瑋勇(Sky Siaw)表示,新加坡自2022年恢復執行以來的一系列處決都只涉及毒騾和小販,沒有跡象表明這次的處決會有任何不同。

文告補充,新加坡急於處決毒品犯罪,公然無視了對公平審判權,並於今年4月被聯合國描述為“不符合人權法”,而追究這些案件也嚴重損害了新加坡的聲譽。

“這種進一步的執行計劃只會強化一種觀念,那就是新加坡不重視人的生命,而只關心在’毒品戰爭’中保持表面上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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