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種植17盆大麻 前男歌手將被控
(八打靈再也22日訊)總檢察署將維持援引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6B(1)(a)條文,提控在公寓種植17盆大麻的前宗教歌手兼制作人莫哈末雅欣蘇萊曼。
副檢察司莫哈末阿斯納威表示,檢方是根據昨日下午獲得的化驗報告而作出上述決定,並已經通知高庭。
“針對此案,控狀將會保留,而我方申請一個新的日期,以便移交文件給辯方。”
馬新社報道,莫哈末阿斯納威是今日在案件過堂時向高庭法官嘉馬魯丁末這麼表示。
被告代表律師阿里夫(47歲)說,辯方感謝控方在短時間內完成該化驗報告,因此要求法庭給予兩個星期時間後過堂。
法庭擇定案件於下月6日過堂。
莫哈末阿斯納威在庭外向媒體表示,這個化驗報告證明了17盆植物為大麻樹。
被告使用裝有泥土的塑料盆,在位於哥打白沙羅PJU3的卡沙英達公寓住家內栽種17棵大麻樹,從而能夠直接或間接地獲得大麻,警方是在3月24日下午5時30分偵破此案。
根據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6B(1)(a)條文與地6B(3)條文同讀,一旦罪成可判處終身監禁及不少過6鞭鞭刑。
另一方面,推事扎法蘭拉欣也擇定在同一日(下月6日),針對被告莫哈末雅欣蘇萊曼被控販毒一案過堂,同時也會先等待檢方匯報關於上述化驗報告的進一步調查結果。
被告擁有兩名孩子,他也同時面臨販賣214克大麻的提控,案發時間及地點與上述地庭的控狀一樣。
被告在推事庭面對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1)(a)(販毒)條文的控狀,並與第39B(2)條文同讀,一旦罪成可判處死刑或終身監禁,若沒有判處死刑,需要面臨至少15鞭鞭刑。
被告的妻子、14歲的女兒及其他家人皆出席聆聽今日的庭審。
被告在進入法庭向媒體表示,他向兩名日前離世的好友致哀,分別是著名演員兼歌手阿蒂芭諾和樂隊成員慕紮希阿都瓦哈。
被告的另一名代表律師莫哈末尤斯馬迪說,其當事人擁有雙相情緒障礙癥(bipolar),需要獲得專業治療,醫院也有其當事人的病床。
“我所了解的是,雅欣此前有被送往雙溪毛糯醫院治療,但是這不是適合的地點,讓他到擁有專科治療的國立大學醫院及擁有其病床記錄的吉隆坡班台醫院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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