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巫裔部長擁決策權言論 林冠英抨已乖離憲法

(檳城31日訊)行動黨秘書長林冠英抨擊伊黨主席哈迪阿旺發表的“只有巫裔穆斯林部長擁有決策權”言論,含有極端和種族主義,並乖離聯邦憲法,形同在“打搶”非巫裔及非穆斯林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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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說,根據聯邦憲法,每位部長都有完整權限,但根據哈迪說法,就只有巫裔穆斯林可擔任擁有決策權的部長,而非巫裔及非穆斯林僅能當執行者,顯然已乖離憲法和現有機制。

如“打搶”非巫裔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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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比喻,若根據哈迪的說法,就好像在一家公司裡,只有巫裔穆斯林能出任主管,非巫裔及非穆斯林就只能當員工。

林冠英認為,哈迪此番言論讓人深感遺憾,哈迪應該撤回有關言論及道歉;而若哈迪覺得是媒體錯誤報導其言論,就應該起訴有關媒體。

林冠英也是檳州首席部長,他是於今早到屬於一級古蹟建築的華蓋街聖母升天堂,移交10萬令吉撥款予該教堂作修復用途的儀式後,召開記者會時,發表上述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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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10萬予聖母升天堂

林冠英說,聖母升天堂是全馬乃至東南亞歷史第二悠久的天主教堂,州政府自2016年7月撥款10萬令吉予該教堂,今日再移交另10萬令吉予該教堂作修復用途。

他解釋,州政府分開兩次移交撥款,是因為之前有一些單位,收了撥款,計劃中的工程卻一再拖延或進行到一半就因各種原因而停滯。

林冠英說,州政府採取了10項措施,支持非伊斯蘭宗教信仰發展。

這10項措施包括在州行政議會設立由首長領導的非伊斯蘭教事務會、分配土地予非伊斯蘭宗教場所、確保發展商規劃同等面積地段予非伊斯蘭宗教場所及地方政府將批准非伊斯蘭宗教場所的建設申請。

其他措施包括自2008年提供3000萬令吉撥款予非伊斯蘭宗教事務、每年給檳州興都基金會撥款110萬令吉、為檳州興都基金會提供一棟在中路的建築作為會所、提供一棟在蘇格蘭路的建築充作處理非伊斯蘭事務的辦事處、每年為大馬五大宗教諮詢理事會撥款5萬令吉,及每年撥款給教會學校。

聖母升天堂修復計劃籌款委員會主席劉展華感謝林冠英及州政府關注並協助該教堂的發展,該教堂的修復工程已大致完成。

他指出,整個修復工程耗資250萬令吉,當中50萬令吉為教會本身的儲備金,20萬為林冠英所移交撥款,其餘則是信徒等熱心單位所捐助。今天與會者包括檳城教區主教瑟巴斯丁、聖母升天堂理事會財政陳潤福、教堂修復委員會成員克里斯托弗、約雅金及修復計劃建築師邱武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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