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國內地方

偽造發票索2065元 前議員夫人罰1.5萬

(加央5日訊)一名前玻璃市州行政議員夫人在加央第一地庭承認偽造發票,向大馬鄉區工業企業家協會(DUID)索取額外2065令吉,而被庭主罰款1萬5000令吉或以6個月監禁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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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瑪麗呀娣(61歲)也是馬打亞逸武吉哥得立區一家民宿業主,被控於2016年5月30日偽造一張總額1萬令吉的加央市Putra Regency酒店的發票,抵觸刑事法典第471條文,並可在第465條文下被判刑罰,罪成可面對最高2年監禁及罰款,或兩者兼施。

據案情,被告在2016年5月至6月期間,向大馬鄉區工業企業家協會申請索取1萬令吉,作為繳付在酒店舉辦的AZAM Bandar活動的房租與會場配套經費。

被告是活動主辦人,活動結束後向該會提呈了一張總額1萬令吉、編號為RHIP/0392/16的酒店發票,然而經過反貪會查證,這項活動的實際經費為7935令吉,被告也把實際款項匯入酒店的銀行戶口,而酒店銷售單位也否認發出額數1萬令吉的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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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申報破產

反貪會提控官莎麗莎娃娣在被告認罪後,要求庭主拿督依不拉欣作出合適的懲處,因為被告的行為自私自利,且也是現今社會病態,必須糾正與嚴厲對付。

被告辯護律師阿茲拉向庭主表示,目前被告已是一名申報破產人士,至今還要向報窮局繳付每月100令吉的債務費,被告也是一名糖尿病患者,日前因不幸摔倒而行動不便,所以請求庭主判罰守良好行為。

不過,庭主最終判處被告罰款1萬5000令,或以6個月監禁替代。

被告今日是在其中一名孩子陪同下,上庭面控聆聽判決,而在1999年至2008年連續兩屆擔任州議員的丈夫卻沒有陪同。被告孩子在判決後快速交付罰款後,便攜帶母親離開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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