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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馬5年就獲公民權 外籍足球員被質疑沒資格

(八打靈再也4日訊)彭亨球會的外籍足球員塔克來馬5年就可獲得大馬公民權一事,引起外界議論紛紛,甚至被質疑不符合資格!

根據國民登記局(JPN)的官網資料顯示,凡年齡21歲或以上,欲申請公民權的人士,條件之一是必須在大馬居住超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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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網的申請資料指出,年滿21歲或以上者在提出申請之前,必須在大馬的12年內生活至少10年。

其他條件包括,申請者須有意在大馬定居、品行良好、掌握良好的馬來語、由兩名年齡21歲及以上的大馬公民擔保,擔保者可以是無血緣關係,或並非由申請者聘用的律師。

目前34歲的塔克出生自英格蘭西約克郡的哈利法克斯,他是在2017年時來到大馬加盟森美蘭,之後轉會到登嘉樓,接著在2021年加盟彭亨。

塔克在國慶日當天透過社交媒體宣佈自己已獲得大馬公民,他在貼文中興奮表示:“從今天起,我終於能正式稱自己為大馬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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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克是第四名被大馬歸化的足球員,此前三人是蘇馬烈、德保拉和克拉斯尼奇。

不過,塔克獲得公民權一事,引起了外界反彈,其中行動黨泗岩沫區國會議員楊巧雙更批評政府說:“無國籍兒童是否必須成為職業足球運動員,才能獲得大馬公民權?”

針對塔克不符合大馬公民權申請資格卻獲得公民權一事,許多網民都紛紛要求內政部長拿督斯里韓沙再努丁作出解釋與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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