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為換政府能揪兇 趙麗蘭:希盟諾言如納吉?
(吉隆坡27日訊)希盟政府在宣佈重查趙明福命案1年後,日前卻以“錯誤囚禁”罪來調查此案,針對此事,趙明福的妹妹趙麗蘭感嘆說,若已故行動黨主席卡巴星還在世,肯定會有不同的景象。與此同時,她也質問,現任內閣的諾言是否與前首相納吉對趙家許下的諾言般不值一文。
卡巴星是於2014年4月17日遇車禍逝世。他生前是趙家的代表律師,逝世後其孩子也繼續為趙家擔任律師。
趙麗蘭週三晚在臉書上張貼一張她與卡巴星在記者會上的合照,藉此緬懷卡巴星。
“如果你還在,這一年會是另一番景象吧,想念你卡巴星先生。永遠在我心中。”
《當今大馬》的一則報導指出,趙麗蘭已確認,臉書上的貼文出自她的手筆。
在這之前,趙家與趙明福民主基金會主席揭露,警方僅援引“錯誤囚禁”(wrongful confinement)罪來調查明福案,完全乖離上訴庭指示警方調查“一個或多個不明人士致死趙明福,包括反貪委員會職員”的判決。
“內閣的諾言是什麼?又代表什麼?是像前任首相納吉對趙家的諾言那樣不值一文嗎?納吉承諾說若發現有人犯錯會嚴辦這些人,卻置上訴庭的他殺判決不顧。 ”
趙麗蘭感嘆,家屬一直抱著希望,以為換了政府就能揪出兇手,最終見證了大選變天奇蹟,卻還是前路茫茫。
慕尤丁週三指出,由於趙明福案件已經走完一切司法途徑,包括成立皇委會與賠償家屬,如今警方要重查此案,必須由總檢察署決定調查的方向。
2009年7月15日,時任雪州行政議員歐陽捍華的政治秘書趙明福,以證人身份受到反貪會傳召,前往雪州反貪會辦公室給口供,以協助調查雪州議員撥款案。不過,他在翌日,即7月16日被發現臥屍在沙亞南瑪莎蘭大廈的5樓露台,出事時年僅30歲。
2014年9月,上訴庭三司一致推翻2011年驗屍庭指趙明福命案為“懸案”的判決,改判趙明福之死是由身份不明的一名人士或多名人士的非法行為所造成,而這些不明人士當中包括反貪會的官員。
趙家也入禀民事訴訟,起訴反貪會、聯邦政府與10名反貪會官員疏忽、傷害和毆打趙明福,進而造成趙明福死亡。隨著政府於法庭承認在這起事件疏忽,並向趙明福家屬賠償66萬令吉,這宗民事訴訟案在2015年5月告結。
除了趙明福案外,蒙古女郎阿旦杜亞、扣留所命案死者古甘等的家屬同樣雙管齊下,分別以民事與刑事訴訟為死者追討公道。
指警方總檢長把案當球踢 趙麗蘭:慕尤丁高高在上
全國副總警長瑪茲蘭週三說,警方必須按照總檢察署所所定的範疇來調查趙明福命案,而內政部長慕尤丁受詢時也把球踢給總檢察署。
對此,趙麗蘭在另一則貼文中提到,若以前在國陣執政時,警方說瞭如此不負責任的話,當時的在野黨議員必會維護正義,出來仗義執言。
“若出現這種情況,把重新開案的球在總檢察長和警察的腳上踢來踢去,早就被人唾棄,更別說這球已踢了一年卻沒有任何人來監督與批評。這是我們的新馬來西亞嗎?”
趙麗蘭強調,刑事案與民事訴訟不同,政府不能把兩者混為一談,以民事訴訟案告結為由停止追究刑事責任。
她批評內政部長高高在上,以不懂法律為由推卸責任。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