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交長:僅裝47電眼 AES公司賺逾億

(布城20日訊)交通部長陸兆福說,2012年至今年5月,承包自動執法系統(AES)的2家公司只投資約1000萬令吉來安裝47架電眼,但卻取得高達1億2909萬7436令吉的巨額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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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這2家公司ATES有限公司和Beta Tegap有限公司的股東已經取得武裝部隊基金局(LTAT)5億5500萬令吉的收購費用且“鬆人”,不再牽涉任何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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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當局是根據收入預測,付5億5500萬令吉給這2家公司。 相關公司並沒有其他的資產,而只有47架電眼,最貴也一架也只是25萬令吉。

 

他今日在記者會上,針對交通部宣佈取消AES罰單遭受多方的質疑和指責,作出回應。

 

陸兆福認為,如果罰款拖欠問題再不解決,該部難以邁入另一個里程碑,該部在9月1日開始將會有一套全盤的計劃來執法。

 

“那些指我很仁慈的人,等我做宣佈執法計劃再說,到時勿說我太嚴苛。”

 

罰款本不納入國庫

 

針對為何政府面對財政危機,還取消罰單,他說,根據合約,相關的罰款不會納入國庫,而是由2家合約公司所取得,這是因為政府簽署了不平衡的協議,政府最不能接受的是將執法私營化。

 

“罰單的合法性已受到挑戰,已有人將案件帶上法庭,這是促使取消罰單的原因,以便解決6年懸而未決的問題。”

 

合約不公平 罰款悉數歸公司

 

根據合約,承包公司的盈利架構分為3個層次,第一層次是每張罰單可賺取16令吉,每年限制1000萬張;第二層次是交通部和承包商均分罰款(300令吉),每年限制5億4000萬令吉;還有第三層次,但未能超越有關罰款數額。”

 

他說,政府在6年多來,共發出310萬3483張罰單,不管成功收取與否,政府就要強制付給公司16令吉,但卻只有18%的違規者繳納罰款而已。

 

“300令吉扣除16令吉後,284令吉由政府和承包公司均分。“

 

他說,承包公司原本預算要安裝1000個電眼,一年估計可發出1000萬張罰單,就能取得1億6000萬,不過迄今只有47個電眼,包括38電眼全面操作,7個在校正中,2個還在安裝階段。

 

不過,政府在2016年將罰款降至150令吉,因此,根據合約,所收取的款項將悉數歸承包公司所有。

 

他說,交通罰款本是政府的收入,作為對違規者的教訓,但是,政府卻無法接受罰款全數歸公司的不公平原則。

 

因此,他希望民眾明瞭來龍去脈,了解此舉不會導致政府損失收入。

 

陸兆福也應要求公佈2家承包公司的股東名單,ATES的股東是Traffen Force 有限公司和Commercial Circle (馬)有限公司,而Beta Tegap有限公司的股東安德烈張、前巫統領袖女兒羅扎娜、拿督莫哈末尤諾斯里祖安、丹斯里聶依斯邁及拿汀葉愛玲。

 

合約由馬華部長簽署

 

陸兆福今日指責馬華領袖沒有資格質疑政府取消自動執法系統(AES)的舉措,因為AES的合約是由馬華部長拿督斯里江作漢所簽署。後者的接棒人拿督斯里廖中萊也未解決拖欠罰單的問題。

 

“我可以接受任何人的批評,因為他們不了解背景,但我不能接受馬華領袖的抨擊,因為他們才是罪魁禍首。”

 

針對馬華署理總會長拿督魏家祥說此舉對已還罰款者不公平,陸兆福說,魏家祥沒有權力說公平,因為這是馬華執掌了30年的部門,也是馬華部長2012年時所簽署的合約,更何況違規罰款非歸政府所有,因此,無退款之說,除非這2家公司願意退款。

 

”這是馬華簽下的合約,要問回馬華自己,馬華交長為何簽這樣的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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