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交通燈處向車主乞討被拒 羅興亞童比不雅手勢爆粗

(吉隆坡4日訊)再有羅興亞孩童在馬路上向車主行乞,當有車主不給錢時,有關孩童竟敲打其車窗,甚至試圖打開車門,以及向車主比不雅手勢和罵粗口,引起網民非議。

面子書Inforoadblock專頁近日上傳的1則視頻顯示,至少有2名羅興亞孩童在雪州莎阿南峇都知甲一帶的路段,向正在等待交通燈轉綠的車主乞討。

Advertisement

根據時長約1分鐘的視頻,這2名相信是羅興亞籍的孩童的其中一人在試圖打開轎車車門不果後,便直接敲打車窗,同時向車主及乘客比出不雅手勢。

該名孩童的惡劣行徑全程被車內人士拍下,據觀察,他離開前還朝車主及乘客罵粗口。

有關視頻廣傳後,網民幾乎一面倒呼吁當局解決此事,因上述孩童在路邊乞討的行為,已危害其本身及其他公路使用者的生命。

網友艾因莎菲雅留言說:“這些孩童相當無禮,如果不對付他們,那一定會有更多孩童出來在路邊乞討。”

ADVERTISEMENT

網友羅伊阿末則呼吁執法當局採取行動:“他們不僅侮辱公路使用者,還試圖打開車門,千萬別等到我們自己採取行動!”

由於這已不是羅興亞孩童首次在路上行乞,因此,這些孩童也被一些網民戲稱為“小長虎”(Junior Long Tiger),明顯暗喻從法庭逃走後,再度落網的羅興亞男子“長虎”(Long Tiger)。

2羅興亞孩童在街上開心數錢

日前被拍到在路上向車主乞錢的男童,又被拍到與另一名女童在街道上開心數錢。

網絡日前廣傳數名相信是羅興亞難民的孩童在路邊敲打車窗討錢後,其中1名男童還怒氣沖衝用手指指向一名車主,有關過程被拍成視頻後廣傳。

當時,許多網民都留言指該孩童沒有教養,且有網民促請事主報警。

後來,有其他網民在路邊看到這名男童,而其身邊還有一名女童,兩人當時正開心的數著手中的鈔票。

根據視頻,這對孩童當時無視街道上人來人往的情況,只是自顧自的數錢和玩鬧。

網民對此視頻的反應不一,有者促請當局採取行動,有者則可憐他們年紀小小就得出來乞錢。

日前被拍到在路邊乞錢的孩童,再度被拍到在街道旁和女童開心數錢。

 

傳討錢孩童改被福利局扣留

有消息指被人拍到在馬路上向車主討錢不果後罵粗口的羅興亞孩童,已被執法單位對付。

一名網民週三上傳視頻指日前在馬路上向車主討錢的羅興亞孩童,已被福利局和吉隆坡市政局官員扣留助查。

網民指稱,執法官員分別到隆市安邦坊、吉隆坡城中城會展中心和社會保險機構大廈附近逮捕在路上行乞的人士。

“希望執法單位能夠儘快將羅興亞孩童遣送回國。”

不少網民認為,羅興亞孩童行乞的行為已屬違法,且其行為已危害自身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危,因此贊同有關逮捕行動。

羅興亞籍孩童在路上乞討時,曾試圖打開轎車的車門。

持難民卡者若犯法內長:警有權扣捕

內政部長拿督斯里韓查再努丁強調,警方有權拘留任何犯法的人士,包括持聯合國難民署難民卡的人士。

他通過網絡發文說,在這個國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無論對方是公民、永久居民,又或是外國人,警方都有權拘留被發現犯法,並違反我國法律的任何人士,包括持聯合國難民署難民卡者。”

儘管他在貼文中並未指名道姓,但相信就是在回應最近引起關注的行乞羅興亞孩童課題。

他也強調,警方有權拘留任何犯法的人士。

阿莎麗娜:不應怪孩童乞討“是我們沒保護他們”

網絡廣傳兒童在路上敲打車門向車主乞討的視頻已引發網民的仇外反應,但巫統邊加蘭國會議員阿莎麗娜說,人們不應該怪罪這些兒童。

她週三推文強調,如果國家無法保護他們,避免他們向人乞討,那就不應該責怪他們。

“羅興亞兒童最終淪落街頭時,他們不應該受到責怪。當他們在大人吩咐下而淪為乞丐時,是我們無法適當地保護他們。”

“兒童保護協調理事會(Coordinating Council for the Protection of Children)在哪裡?”

隨後,她附上理事會成立規定和《2001年兒童法令》第32和33條文的截圖。

她也是首相依斯邁沙比利的特別顧問,主要是負責提供法律與人權事務的諮詢。

《當今大馬》引述她的談話指出,根據兒童法令第32條文,一旦有人利用兒童乞討或從事不法活動,將會挨罰最高罰款5000令吉,或坐牢高達2年,或兩者兼施。

倘若有人放任孩子,而沒有合理監督的話,則可在同一法令的第33條文面對上述相同刑罰。

網絡近日流傳的視頻顯示,在吉隆坡蕉賴一帶的街道上,有兒童拼命敲打車輛車門,疑似向車主掏錢,有些網民批評該名兒童的行為“過分”。

Tags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