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主持最後一次董事會議 萊益士胡先辭MDEC主席

(八打靈再也6日訊)馬來西亞數字經濟機構(MDEC)主席拿督萊益士胡先宣布,他已辭去MDEC主席一職。

他發文告指出,他是在8月中旬向財政部長表達辭職意願,並再次在9月初向通訊及多媒體部長丹斯里安努亞慕沙表達此意願,而後者也認真聽取和理解他的辭職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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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我作為MDEC主席主持的最後一次董事會會議。”

他形容在MDEC任職期間,是一個非常緊張和充實的旅程,尤其MDEC作為一個負責領導和推動國家數字經濟的關鍵機構。

他表示,他完成了許多重塑MDEC的工作,包括董事會和管理層重組、通過新的全權授權限制(DAL)改善治理和誠信、通過馬來西亞5.0(Malaysia 5.0)制定戰略方向,以及將MDEC的運營全面數字化。

“可信的公開招標採購獲得加強,基於‘知道如何’(know how)而不是‘知道誰’(know who)的原則,實施公開和透明的撥款管理,並以4個核心目標為基礎,即速度、合法的接收者、良好的治理和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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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他也以“投入、產出、成果、影嚮”(IOOI)的模式,取代了“投入、產出”(IO)模式。

“我一直在以多種方式推動這些變化,因為時間非常重要。在為許多人制定數字經濟的過程中,我聽取了各利益相關者的意見,尤其是各領域和人們的意見。”

他表示,他在履行職責時從未妥協原則。“有時會需要做出一些非常困難的決定,盡管(該決定)可能不受歡迎,但在以良好的治理和誠信為指導的情況下,是正確的決定。

“如果只是‘遵循’作為股東的部門和/或負責監督的部門的指示,會容易得多,但這無異於是一場良知之戰。我一直相信要在正確的原則基礎上做正確的事情,不這樣做的話就會越過我為自己劃定的紅線。”

他感謝活躍的董事會成員協助推動這些改革,並獲得了時任首席執行員蘇麗娜蘇克里的大力輔助。

他指出,允許董事會有自由和獨立性是非常重要的,以便能做正確的事情。

“董事會不能也不應該成為任何人的橡皮圖章,不管是作為股東的部門或負責監督的部門。”

他說,信托責任要求董事會成員保持獨立、客觀、負責、城市、值得信賴和高效,而董事會成員作為公共信任的管理人,必須為他們所代表的組織的利益行事。

他表示,隨著他如今在重塑政府相關公司(GLC)和相關挑戰方面有一些經驗,他重申,GLC的改革必須在沒有政治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幹擾下進行,以便能盡快地以可信的方式進行,因為GLC是由人民的錢財資助的。

他說,MDEC是一個非常關鍵的機構,需要獲得更大的關注和賦權,而不能被視為是一個單純的項目管理或活動管理公司,也不能被供應商驅動。

他強調,MDEC在規劃國家數字經濟方面有著更大和更重要的作用。

他說,目前的疫情已經表明,數字經濟在各個領域有多麼重要和關鍵,而這種情況在未來的幾個月和幾年內會以更大的強度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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