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丹運行伊刑法法案

(哥打峇魯1日訊)吉蘭丹州務大臣拿督阿末耶谷今日宣佈,丹州政府從本月1日開始正式運行2019年吉蘭丹伊斯蘭刑事法(I)法案。

這項法案主要是允許伊斯蘭法庭有權利審理判監最多3年、罰款最多5000令吉、鞭笞6下,或者綜合這種懲罰的伊刑法案件。

Advertisement

阿末耶谷是在線上為上述法案說明會主持開幕禮後,發文告如此表示。說明會由丹州伊斯蘭事務局主辦。

他說,法案的運行已獲得吉蘭丹州蘇丹莫哈末五世殿下的御准。

“此方案的立法原則,選擇實施針對性懲罰(與罪行相應的懲罰)和懲戒性懲罰的方法,以提高伊斯蘭犯罪者的知法意識。”

他強調,運行此法案的目的是為了教育穆斯林守法,並將伊法奉為生活指標。

ADVERTISEMENT

阿末耶谷:伊黨丹州政府這些年來就是在致力於實現以伊法治州的目標。(取自臉書)

1990年,丹州人民給予伊黨委託而讓伊黨執政吉蘭丹至今,阿末耶谷說,伊黨丹州政府這些年來就是在致力於實現以伊法治州的目標。1993年,丹州議會通過了1993年吉蘭丹伊斯蘭刑事法(Ⅱ)法案,不過,卻因為一些阻礙而無法落實。

“我們因此重新研究及修改1993年的伊刑法法案內容,此事得以完成,值得自豪。”

他透露,一同修改的尚有1985年吉蘭丹伊斯蘭刑事法法案,而修改內容在2016年重新調整,相關的工作到了2019年才完成。他說,經過修改的內容更符合現今社會的發展,也符合1965年伊斯蘭法庭(刑事權限)(355法令)的要求。

Tags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