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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伊刑法加新罪行量刑 黃保俊:憂未來增砍手截肢刑罰

(哥打峇魯2日訊)吉蘭丹中華大會堂會長拿督黃保俊說,從本周一起開始生效的2019年吉蘭丹伊斯蘭刑事法令(I),不但增加新罪行,同時也增加量刑,而他擔憂當局日後會逐步落實更嚴重的刑罰,如砍手和截肢。

“雖然止惡揚善是大多數宗教的教義,但宗教也跟著時代前進,唯獨我國與伊斯蘭有關的法律,尤其是吉蘭丹州則不斷在走回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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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隨著2019年吉蘭丹伊斯蘭刑事法令(I)落實引起各界關注,他本身也從中了解到,該伊刑事法增加新條文和量刑處罰(罰款和坐牢),並沒有碰觸曾經引起華社擔憂的“砍手截肢”處罰。

“雖然伊刑法只在穆斯林的身上落實,且穆斯林也沒有反對權,但是增加量刑處罰就足以令人擔憂,恐怕日後會出現‘固刑法’(Hudud)的議程。”

他說,他從非穆斯林的角度來看,非穆斯林一旦皈依伊斯蘭,日後若要脫教恐怕會面臨越加嚴重的處罰,而這些都會對非穆斯林產生影嚮。

據了解,固刑法指的是涉及鞭刑、斷手、削足、斬首和絞刑等刑罰的法律,且施加於涉及酗酒、偷盜、私通、誣陷私通、搶劫、叛教6項大罪(有者說只有5大罪)者的身上,而這些刑罰在古蘭經中皆有明文規定,但大部分伊斯蘭國家都已棄用固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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