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不滿耕地批發展商 3農民興訟查土地局濫權

(怡保12日訊)3名瓜拉光雙溪巴里農民向怡保高庭提出第三方申請,以審核霹靂土地及礦物局及怡保土地局在批地給發展商過程中,是否涉及錯誤使用管理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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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3個農民是黃信、葉有權及朱文亮,已於2月5日通過代表律師薛嘉入禀怡保高庭,並將霹靂土地及礦務局局長及怡保土地局助理局長列為第一及第二答辯人。

薛嘉今日與社會主義黨主席再也古瑪今日陪同農民召開記者會時說,發展商聲稱已在1992年申請到地段的臨時地契,並在1993年申請租賃地段為期30年,以飼養魚及龍蝦。發展商過後在2010年申請轉換土地用途,並於2012年獲得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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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雖然發展商當初租賃土地是為了進行養殖業,但農民直指發展商根本不曾在該地段作業,為何土地局卻將土地批給對方,而不是在當地耕種了數十年的農民。

他指出,農民也質疑第一及第二答辯人,在州政府批出土地給發展商之前,有提呈確實的報告或將周詳的調查報告給州務大臣。

薛嘉說,其當事人也質疑第一及第二答辯人,就農民的土地申請,故意不給予合理的考量。

他披露,隨著農民入禀,發展商和農民之間的訴訟案已展延到2月26日重新過堂。

要求大臣插手沒下文

今年72歲的黃信說,他和7名耕農去年8月接獲通知信,被要求在9月1日前清空土地,他們拒絕這麼做,並在9月接獲發展商發出的律師信。

“從我祖父開始,我的家族就在這地段耕種,而我在1987年起多次向當局申請地契但不果。”

他說,他在9英畝的地段種植玉米、蔬菜和養魚,在收到清空通知後,他和農友已前後2度向霹大臣提呈備忘錄,要求大臣插手協助解決,但沒有下文。

51歲的葉有權提到,發展商獲批的地段共52英畝,包括他耕種的9英畝地,他在地種植火龍果、百香果及養魚。另外,74歲的朱文亮是在5英畝的地種植玉米和木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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