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紀委會重查蔡光碟‧黃清源決定“銷案”

(柔佛‧居鑾)一年前投訴馬華署理總會長拿督斯里蔡細歷涉及性愛光碟,以致破壞黨形象的馬華新邦令金區會主席黃清源說,他無法苟同馬華中央紀律委員會的作法,因此,他決定撤銷有關投訴,並將缺席有關事件的聽證會。

他今日(週四,7月30日)發文告指出,紀委會將他所簽署的投訴信交給蔡細歷,使到蔡細歷得以將有關信件發佈在部落格中,而這種作法已對他造成困擾。

Advertisement

他說,他是在一年前針對蔡細歷涉及性愛光碟事件而作出投訴,如今,紀委會卻選擇在有關事件落幕後,突然挑起這項課題,他認為,紀委會這舉極度不合時宜,且動機令人質疑。

蔡部落格發佈投訴信

“一年前,我是把有關投訴信交給前紀律委員會主席丹斯里陳廣才處理,而非交給現任紀委會,加上事隔已有年餘,所以,我認為,這事也應該落幕告終。”

他說,基於上述原因,他決定撤銷相關投訴,並絕對不會出席紀委會針對蔡細歷色情光碟事件,於8月4日召開的聽證會,以表明本身的立場。

ADVERTISEMENT

紀委會未接“銷案”投訴

馬華紀律委員會副主席拿督劉文豐說,他並未接獲馬華新邦令金區會主席黃清源決定撤銷針對蔡細歷涉及色情光碟一事所作出的投訴,以及黃清源將缺席紀委會召開的聽證會的消息。

他披露,他是在接到記者來電詢問時,才知道黃清源已發文告,指自己已決定撤銷對蔡細歷作出的投訴。

“我還未見到黃清源的文告內容,之前也沒有人告訴我這件事情,所以,我無法針對這事發表談話和作出評論。”

此外,《光明日報》曾嘗試聯絡馬華紀律委員會主席黃俊傑,但至截稿為止,他的電話都打不通。

黃清源投訴信內容公佈

指蔡細歷破壞黨形象

蔡細歷早前在其部落格上張貼馬華新邦令金區會主席黃清源的投訴信內容,而黃清源是於2008年5月28日將這封投訴信上呈給時任署理總會長兼紀律委員會主席的陳廣才。

投訴信內容指出,蔡細歷在性愛光碟事件曝光後,多次在報章上稱光碟事件是政治陰謀,產多次在公眾論壇抨擊總會長及黨領袖,他的這些作法已嚴重違反黨員行為守則。

“最讓我深感痛心的是,正當廣大的馬華黨員和幹部嚴厲的約束自己,以壯大黨的聲威時,蔡細歷卻成為2008年開年的一顆炸彈,差點讓馬華‘粉身碎骨´。”

他通過投訴信指出,根據黨員行為守則1.4條,所有黨員必須捍衛黨的良好聲譽與形象。然而,蔡細歷卻進行不道德的性行為,身為有婦之夫,他依然在酒店和其他女人鬼混,這乃罪行一。

口交被捉還大言不慚

“而在這個過程中,蔡細歷還和該女人進行違反自然性行為,俗稱口交,這乃罪行2。”

他說,代表黨出任公職的政治人物在出事後竟不顧形象的在報章上發表大言不慚的言論,包括“每個男人都有女朋友,只是沒有被捉到”、“我錯在每次用同樣的房間,同樣地點……”等言論,為公眾製造領袖都有爢爛私生活的錯覺,嚴重破壞領袖和黨的形象。

“蔡細歷出事後,以一貫的冷嘲方式,暗示是黨內領袖算計他,在公眾論壇抨擊總會長和黨領袖,包括指總會長不應出任柔州馬華主席,他的言行嚴重違反黨員行為守則1.6條和1.8條。”

若撤銷投訴

聽證會應取消

針對馬華新邦令金區會主席黃清源決定撤銷他對蔡細歷色情光碟事件的投訴一事,一名馬華紀律委員會前委員指出,如果投訴人撤銷投訴,意味著有關投訴事件已經不能成立,因此,紀委會針對有關投訴於8月4日召開的聽證會,也理應終止進行。

“如果已經沒有了投訴人,試問要如何去審理所謂的投訴呢?”

不願具名的他說,在一般情況下,投訴人若撤銷投訴,紀委會就應取消相關聽證會。

“如果紀委會仍要繼續舉行聽證會,我想,這當中就很可能另有動機。”

“既然上屆馬華中委會已針對蔡細歷涉及性愛光碟的事件作出議決,並宣佈這案已告結案,那麼,現任紀委會如今為何又突然重翻舊案?”

他說,蔡細歷當年已針對光碟事件作出道歉,並辭去所有黨職和官職,因此,他認為,有關事件應隨著落幕,各造也不應重提這事。

此外,《光明日報》曾針對這事撥打蔡細歷的電話,但至截稿為止,他仍未接聽電話。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