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地方

不屬8類別業者 早夜市販商禁收塑袋費

(大山腳6日訊)威省早市及夜市集的販商,因不屬於檳州“無塑料袋運動”強制性落實的8個類別業者,因此禁止向民眾收取提供塑料袋的費用。

威省市長羅查里今日發文告指出,檳州政府於今年1月1日落實的“無塑料袋運動”,只適用于8個類別業者,即霸市、購物商場、超市、便利店、快餐店、油站零售店、連鎖店及藥劑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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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早市集和夜市集的販商,以及除了以上8個類別的業者,勿為此擔心,同時也不允許藉此向民眾收取提供塑料袋的費用。

他指出,市廳在巴剎及小販中心懸掛“無塑料袋運動”的橫幅,主要是宣傳這項運動,因為這些地點是民眾聚集的地方。

“為確保無塑料袋運動能取得成功,我們邀請商家提供除了塑料袋以外的代替品,如紙袋、環保袋,並各自在商店推動自備環保袋的醒覺運動。”

自動為商家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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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補充,自今年1月開始,除了以上8種類別的商家,市廳也自動為所有商家註冊,以便可以參與這項運動。

他也呼吁所有商家遵守此運動的條規,包括收取所定下的塑料袋費用、在特定日子不提供塑料袋,及確保所收取的塑料袋費用,在期限內通過市政廳移交給州政府。

“參與無塑料袋運動,是更新執照的條件之一,所有涉及的商家必須參與,違例者可被罰款或被取消執照。”

羅查里強調,檳州的無塑料袋運動,是每週一至週三不提供塑料袋,即給錢也買不到塑料袋,每週四至週日民眾必須支付1令吉購買一個塑料袋。

民眾若有相關疑問,可致電市廳執照組04-5497679或電郵至[email protected],或向檳州綠色機構詢問,電話04-250 3322/3352 或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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