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偷偷摸摸‧阿窿跑腿大白天貼廣告

(雪蘭莪‧巴生25日訊)正當政府如火如荼準備修改法令嚴打非法借貸活動,以及對付“大耳窿”跑腿之際,國內的“大耳窿”跑腿似乎並不畏懼,無視法律的存在。週一早上,“大耳窿”跑腿光天化日到巴生多個住宅區張貼“大耳窿”廣告,並且不像以往般偷偷摸摸漏夜張貼,而是公然張貼,顯然有意挑戰法紀。

一名巴生市民週一向《光明日報》投訴,這些“大耳窿”跑腿還把黏紙的背面紙張隨手亂丟,導致巴生除了重現“大耳窿潮”外,也出現滿地的“大耳窿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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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丟垃圾

這名市民週一向《光明日報》指出,週一早上10時許,他們還發現其中一名“大耳窿”跑腿,對方疑是印裔男子,騎著一輛摩多,肆無忌憚到處張貼阿窿黏紙,完全不理會居民的眼光。

“對方戴著頭盔,因此並無法看清楚對方的模樣,不過他站著貼黏紙,行徑非常大膽。”

據瞭解,這名“大耳窿”跑腿的主要目標都是住宅區一帶,而週一“中招”的住宅區據知有風景園、南方鎮、高陽園及池龍花園等,被張貼的地點以國能電箱為主,其它還有燈柱、電話亭及水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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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指出,這名“大耳窿”跑腿極度沒有“手尾”,他把阿窿黏紙撕開後,背面的黃色紙張就隨手亂丟,導致住宅區紙張處處,有居民形容這些黃色垃圾猶如“小黃潮”。

本報記者依照居民的投訴前往現場瞭解詳情時,剛好目睹這名“大耳窿”跑腿出現在南方鎮,不過對方當時正好準備離開,一下子就騎摩多消失得無影無蹤。

也有市民指出,日前於巴生市區目睹一名“大耳窿”跑腿懸掛阿布條,當時是中午時分。

市民認為,巴生的“大耳窿”廣告並沒改善,因此促請巴生市議會和警方關注此事。

房屋及地方政府部於7月12日提呈2010年借貸人(修正)法案一讀,賦予執法及檢控單位更大的執法權與檢控權,包括提高12倍罰款等刑罰,來對付非法放貸者。非法放貸罰款將從2萬至10萬令吉,提昇至25萬至100萬令吉。

新增的條文也把“漏網之魚”納入對付範圍,當局將可對付“大耳窿”所僱傭人士,包括“大耳窿”的“跑腿”,即進行放貸或透過廣告進行放貸者,不管對方是何種營業方式也被納入此範圍。

法案闡明,唯有執照持有者可放貸,任何涉及恐嚇或協助“大耳窿”進行恐嚇的行為,都可被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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