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一馬案美開審 黃宗華面臨30年刑期

(吉隆坡7日彭博電)日復一日,這個場景不斷重演:腳腕上綁著一台電子追蹤器的前高盛集團銀行家黃宗華(Roger Ng)離開他的曼哈頓公寓,前往市中心,為脫罪而努力。

近3年前,黃宗華從東南亞抵達美國,以就自己在一馬發展公司(1MDB)基金醜聞中所扮演的角色應訴。這3年來,大馬前首相已被判刑,高盛已支付50億美元(約209億令吉)罰款,並就觸犯法律道歉——這是其長達153年的歷史上最大的污點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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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作為高盛上下唯一就此醜聞在美國受審的人,黃宗華即將出庭。他並未認罪。黃宗華的審訊因疫情而推遲了兩年,現在終於將從週一的陪審團遴選開始,預計將持續至少5週。黃宗華面臨最高30年的刑期。

雖然他的辯護團隊把黃宗華描繪為高盛明星銀行家萊斯納(Tim Leissner)的副手,以及首位就大馬金融家劉特佐的合規問題發出警告的人,但檢察官們表示,黃宗華在賄賂和洗錢中發揮了關鍵作用。

黃宗華於2018年底在大馬被捕,次年同意赴美。就算他在美國勝訴,法律麻煩也不會止步於此:他仍將在大馬面臨另外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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