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國內地方

一場瘟疫喚醒意識 管制期立遺囑增50%

報導:吳美菁

攝影:林聯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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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19日訊)“我都還沒有要死,為什麼要立遺囑?”但是,一場突如其來的世紀瘟疫,改變了人們的思維,也讓國人意識到立遺囑的重要。因此,進入復甦式行動管制期不到一個月,立遺囑人數即暴增50%。

過去,對很多人特別是老一輩來說,死亡是忌諱的話題,立遺囑更是不祥之兆,總是能免就免,但新冠肺炎說來就來,一些抵抗力較弱者卻是說走就走;即便不是冠病期間,也沒有人知道意外與明天哪個先到。

根據樂委遺囑公司(Rockwills)數據顯示,進入復甦期行動管制後,設立遺囑的人數增加了50巴仙,顯然國人在疫情期間,對立遺囑這件事變得積極。

該公司資產規劃師林慧莉(May Lim)接受光明日報專訪時說,一個人若生前沒有立遺囑,死後就不能依據自己的意願分配遺產,而是根據馬來西亞1958年遺產分配法令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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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沒有自動繼承條例

她也分享自身的經驗說,有位男子因為患上癌症,自知不久人世,委託他們辦理遺囑,最終男子在立遺囑後3個月離世,而且是毫無遺憾和釋懷的離開,受益者也根據遺囑繼承資產。

林慧莉說,一般立遺囑需約3週時間完成手續,若是緊急案件則可在1週內處理。可以選擇自己收藏,或交由遺囑信託公司保管,以確保遺囑不會遺失或損壞。

“如果沒有立遺囑,受益者必須經過較長的時間完成各種手續,當然費用也會更高。如果有立遺囑,費用較低,但是依然需要時間處理文件。若遇上受益人之間出現爭論性,資產分配需要花更多時間去處理。”

林慧莉說,在遺產分配流程表中,如果有立遺囑,受益人需申請遺囑認證書(Grant of Probate),如果沒有遺囑,受益人則需要2名擔保人,向高等法庭申請遺產管理證書(Letter Of Administration)或遺產執行令,兩者之間的差別是程序、時間和費用。

其實可能很多人會認為,當老公去世後,房產自動會由配偶繼承,但實際上大馬並沒有自動繼承的條例。

立遺囑年齡層年輕化

資產規劃師羅瑞光(Winson Low)分享,單身者在立遺囑後結婚,該張遺囑自動無效,所以極少年輕人會立遺囑。

他說,多數是年過半百的國人才會想到立遺囑,但目前立遺囑的年齡層逐漸年輕化,多數是婚後人士,才會考慮設立遺囑,當作給心愛家人的保障。

一般設立遺囑需要注意的事項,即準備財產清單,包括動產和不動產、受益人、執行人(建議尋找信託機構)、2名見證人(與遺囑受益人無關係)、而未成年受益人者則需要監護人。

他說,一般未滿法定年齡的繼承人需要有監護者,不然資產會被政府機構凍結,且必須支付管理費。

遺囑也需有替代受益人;替代執行人;若有資產聯名必須事先通知,以方便執行人執行;國外的資產不鼓勵在大馬立遺囑,建議在當地設立另外一份;最後一項的剩餘條款,是指以上沒有提及和未來所擁有的資產,都會根據所指定的條款來分配給受益人。

吳飛燕:規劃資產

掌握遺產分配製定受益人

資產規劃師吳飛燕(Sherlyn Goh)說,疫情期間,大家呆在家裡,沉靜下來,有了多餘時間處理個人事務,包括查看個人保單和設立遺囑等,所以在復工後,詢問立遺囑的民眾確實增加不少。

她說說,人生分成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年輕時要創富;第二階段是中年時要守富,第三階段是老年時要傳富(資產規劃)。

“為什麼需要資產規劃,主要目的是讓立遺囑者掌握遺產分配和製定受益人,且也能保護賺錢的人,以及守住所賺到的錢。”

資產規劃包括現金與銀行存款、房子、車子、店屋、工廠、地皮、園丘、信託基金、股票投資以及企業與商業投資。

至於公積金和人壽保險的權利大於遺囑,視個人當時所指定的受益人。

如果你沒有立遺囑,那你的遺產將根據1958年分配法令來分配:

家庭狀況 遺產歸屬權

只有配偶(無父母/子女) 全部遺產歸配偶

有配偶和父母(沒有子女) 配偶:1/2 父母:1/2

只有子女(沒有配偶和父母) 全部遺產歸子女

只有父母(沒有配偶/子女) 全部遺產歸父母

有配偶和子女(沒有父母) 配偶:1/3 子女:2/3

有子女和父母(沒有配偶) 子女:2/3 父母:1/3

有配偶,子女和父母 配偶:1/4 子女:1/2 父母:1/4

當一個人去世時而沒有立遺囑,沒有父母,沒有配偶和沒有子女。全部遺產根據下列順序分配:

1. 兄弟姐妹

2. 祖父母

3. 父母的兄弟姐妹

4. 曾祖父母

5. 曾祖父母的兄弟姐妹

6.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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