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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國會復會】 倪可敏:議程不完整 法庭裁決國會是否合法

(怡保18日訊)國會下議院副議長倪可敏指出,已有律師就518國會議會是否合法之事入稟吉隆坡高庭,既然已進入司法程序,是否合法就由法庭做出最後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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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強調,作為副議長,他是以超越政黨和政治的立場來表言論,且按照國會會議原本的立法精神,是應該要有完整的議程,惟大家都知道此次的國會不可能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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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受到萬眾矚目的518國會會議,重頭戲就是由2月上台的後門國盟政府是否將在國會獲得大多數的支持,但根據最新的議程,首相親自要求把整個國會會議縮短,即從原先的一天減至一個小時。”

 

他昨晚與行動黨克蘭芝州議員張哲敏,在臉書進行“全民抗疫,雙敏熱播”直播時,如是表示。

 

他認為,如果法庭宣判此次的國會會議不合法,而國會會議又在最後的期限即6月5日之前沒有召開,最嚴重的後果就是國會自動解散,迎來第15屆全國大選;相反地若法庭宣判合法,如此當政者就有多6個月的時間。

 

“總結而言,此次的國會會議從表面上來看是符合程序,即在6個月內召開,但實質內容卻不符合憲法和立法精神,同時違背了國會的傳統的國會公約(Parliament Convention)。”

 

3層面分析國會是否合規

 

倪可敏也以3個層面來分析此次的國會會議,是否符合我國聯邦憲法的規定;第一,憲法是馬來西亞最高的法律,憲法規定國會必須在不超過6個月的期限內召開會議,否則就會自動解散,迎來全國大選。

 

他說,第二層面就是國會的議會常規,議會常規是掌管整個國會程序的寶典,其第14條也清楚規定,按照過去慣例的議程必須由元首發表施政御詞,然後在開幕後開放給朝野議員進行辯論,過後由政府動議和投票通過。

 

“可是此次議程卻是一個非比尋常的做法,完全沒有辯論和提問環節,媒體方面除了大馬國營電視台(RTM)和馬新社,其他一律都不被容許來採訪國會會議。”

 

他告知,原本按照議會常規,若政府要修改議程,就必須由一名部長在議會內動議,再由國會本身決定是否可以修改議會的議程,所以這在法律上呈現了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即此次的國會是否合法,也引起很大的爭議,因在沒有一名部長站起來提出動議的要求下修改議程,就直接宣佈休會。

 

他指出,第三層面就回顧國會會議的傳統,過去的議會傳統最重要就是國會的整個問政功能,國會是馬來西亞最高的立法機構,除了制定法律之外,另一個很重要的功能就是要監督制衡行政權力,確保當政者無論是國盟或希盟都不可以黑箱作業,為所欲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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