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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DB案續審】前董事同意辯方主張 “管理層未曾出示逾23億元期票”

(吉隆坡4日訊)一馬公司(1MDB)前董事會成員丹斯里依斯密同意辯方的主張,即1MDB管理層當初未曾向1MDB董事會出示共值23億1800萬美元的6張期票;同時,從辯方所出示的文件看來,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未批準將1MDB的資金轉換為期票。

納吉被控1MDB洗黑錢和濫權案於今日續審。依斯密是此案的第13名控方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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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律師丹斯里沙菲宜今日交叉盤問依斯密,有關1MDB與Bridge Partners簽署拋售1MDB-IHL(1MDB國際控股)股份的買賣協議,作為回酬,Bridge Partners給予1MDB共6張期票,共值23億1800萬美元。

根據沙菲宜念出的文件內容,1MDB透過全資擁有子公司Brazen Sky公司,與Bridge全球絕對回報基金SPC及Bridge Partners投資管理(開曼)有限公司簽署投資管理協議,以投資23億1800萬美元,這個投資以期票支付。

沙菲宜向依斯密出示這6張期票,這些期票涉及的金額分別是4億6360萬美元、4億1724萬美元、3億9406萬美元、4億4042萬美元、3億4770萬美元以及2億5498萬美元。

沙菲宜進一步出示一份志期2012年11月9日,1MDB發給Brazen Sky的信函,此信函由1MDB前首席執行員拿督沙魯爾所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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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斯密供稱,他當時並沒看過相關的信函,也不曉得Bridge全球絕對回報基金SPC。

沙菲宜問依斯密:“1MDB董事會是否意識到這是沙魯爾為拋售股份的計劃?”

依斯密說,沙魯爾或許沒告訴董事會當中的細節,但董事會知道該筆資金在Brazen Sky,這是1MDB的子公司。

根據此前辯方在審訊中念出的文件,Brazen Sky公司是在逃大馬富商劉特佐及合夥人在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成立的公司。

沙菲宜今日問依斯密,根據這些期票,1MDB管理層是在試圖欺騙1MDB嗎?

“很明顯的,要接受來歷不明的數10億美元票據,幾乎就像是一個笑話。”

依斯密表示,他明白沙菲宜所說的。

沙菲宜也說,沙魯爾和管理層的人不可能愚蠢到接受這一點,以及不向董事會匯報。

“根據我們所看到的(文件),你(依斯密)是否在哪個地方看到我當事人(納吉)的指紋。1MDB管理層故意不當處理該筆資金的方式,你看到我當事人的指紋了嗎?”

依斯密說,根據出示給他的文件,沒看到納吉的指紋。

他同意沙菲宜的主張,即1MDB管理層未曾向1MDB董事會出示有關的期票。

沙菲宜進一步主張,事實上,董事會從未聽說有關的期票。

依斯密回答,或許是的。

他也同意沙菲宜的主張,即1MDB管理層沒有遵守公司章程第117條文,即在重組(資金)上需要獲得(時任)首相(納吉)的批準。

此案將於明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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