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金馬崙水壩洩洪案】 先等評估損害 國能澄清沒拒賠償100原告

(吉隆坡21日訊)針對國能在金馬崙水壩洩洪賠償訴訟案中敗訴,必須為洩洪導致巴登威利洪災案負起賠償責任一事,國能今日發表文告指出,需進一步待高庭聆審和裁決後,國能才能確定賠償數額並做出賠償。

根據早前報導,有關的案件經過4年多的訴訟,聯邦法院三司最終在2019年11月12日宣判國能上訴失敗,必須賠償,然而,行動黨丹那拉打州議員張玉剛揭露,國能至今都仍未向巴登威利災民作出賠償,態度消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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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國能今日回應表示,儘管同情原告在此議題的困境,惟國能在確定賠償數額時,必須遵照正當法律程序。

“高庭將在2022年5月23至27日聆審損害評估,而後擇日裁決。由於高庭尚未聆審與裁決,目前國能是不能作出賠償的,至於早前聯邦法院的判決僅在於責任議題。”

國能澄清,他們並沒有拖延或拒絕賠償訴訟中的100名原告。

新聞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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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3日,巴登威利和冷力一帶下豪雨,位於冷力的蘇丹阿布巴卡水壩的水位上升至危險水平。由於國能疏於職守,包括在沒有安裝水位檢測機及沒有發出警告的情況下,決定洩洪3次,引發洪災淹沒處於下游的巴登威利,造成4人喪命。

100名巴登威利災黎於2015年11月2日起訴國能。

2018年5月25日,吉隆坡高庭法官諾丁哈山宣判,國能因疏於職守,導致蘇丹阿布巴卡水力發電水壩3次洩洪,而國能在高庭敗訴後,便提出上訴欲推翻高庭的判決。

2018年12月11日,上訴庭維持高庭原判,並諭令國能支付2萬令吉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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