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國內

【違SOP分類罰款出爐】依風險分3類 初犯一律罰1500元

(布城17日訊)政府今日公布違反標準作業程序(SOP)的罰款指南,違例行為細分為3類,即高風險、中等風險及一般風險。沒戴口罩、沒掃描登記及保持身距的初犯者,罰款降為1500令吉,而不是令人談之色變的1萬令吉。

首相署(國會與法律)部長拿督達基尤丁指出,高風險意即造成高冠病病毒傳播風險,或為社區帶來大規模傳染的違例行為;中等風險是指造成高冠病病毒傳播風險,但是沒有社區傳染影響的違例行為;一般風險則是造成低冠病病毒傳播風險,以及沒有社區傳染影響的違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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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與衛生部長拿督斯里阿漢峇峇召開聯合記者會,宣布內閣針對1988年傳染病控制及防範法令(342法令)中,涉及罰款的25條文所做出的調整。

達基尤丁表示,目前政府為第一類別列出7個違法行為,其中包括醫藥人員未向衛生部通報冠病確診病例,雖然最高罰款是1萬令吉,不過,政府建議開出5000令吉罰單。

他舉例,確診冠病患者拒絕遵守執法官員指示,可被罰5000令吉。

夜總會酒吧屬高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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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補充,違法營業的夜總會和酒吧也屬於高風險,顧客可被罰最高1萬令吉,業者則可被罰最高5萬令吉。

他指出,中等風險的行為包括拒絕遵守行動限制,未經允許進入加強行動管制令(EMCO)區域,將被罰款3000令吉;拒絕遵守獲授權官員關於行動管制區的指令,或提供關於疫情的資料,可被罰款4000令吉;違反此類別規定的公司,將被罰款2萬令吉。

達基尤丁表示,一般類別的違規行為,首次犯錯將被罰款1500令吉。

他說,這類違規行為包括沒有佩戴口罩、沒有掃描MySejahtera或在登記簿上登記以及沒有保持人身距離。

“違例的公司如沒有遵守營業時間,將被處以1萬令吉罰款或最高罰款限額5萬令吉的20%。”

一週內繳罰折扣50%

達基尤丁指出,接到違規罰單的個人或公司,若在首星期內繳付罰款,可自動享有50%的折扣;兩個星期後才繳交罰款者,將不會獲得折扣。

他舉例,沒有戴口罩而被接到1500令吉罰單的人,在7天內繳交罰款,將自動獲得50%的折扣,即750令吉;在第8至第14天繳交罰款,則獲得25%的折扣,過後便需繳付全額罰款。

他說,違反SOP接獲罰單者,可以向4人申請減低罰款額或撤銷罰單,分別是州衛生局長、副局長、縣衛生局官員及縣流行病學官員。

他強調,只有這4人才可以依據情況給予更多的罰款折扣。

障友窮人皆可上訴

“例如殘疾人士或貧困人士,他們沒有能力繳交罰款,可以透過特別管道向衛生部提出上訴。”

他強調,上訴者必須提出證明,包括殘疾人士卡,才能享有超過50%的折扣。

他表示,上訴的人士或公司可透過衛生部網站下載表格,填寫上訴原因以及附上證明文件。

達基尤丁指出,衛生部和警方已向執法官員發出指示,必須先給予勸阻或警告,如果冥頑不靈,罰款是最後才能採取的行為。

“面對疫情的時刻,我們需要法律來控制(疫情),而不是為了懲罰或虐待人民。”

達基尤丁表示,政府已成立一個有軍警人員、自願警衛隊以及地方執法官員組成的“標準作業程序執法執行團隊”負責執法,這些執行任務的官員也將會佩戴註名“標準作業程序執法執行團隊”的袖標。

障友 B40群 學生可上訴

阿漢峇峇說,除了殘疾人士,B40群體和學生接獲違反標準作業程序(SOP)的罰單後,也能提出上訴,以申請減少罰款數額。

他說,政府已準備了上訴表格,讓特定群體上訴。

“在大馬半島,人民可向4人提出上訴,分別是州衛生局長、副局長、縣衛生局官員以及縣流行病學官員。”

非每項違例都罰1萬

達基尤丁強調,違反標準作業程序(SOP)的個人能被罰最高1萬令吉,而不是每一項違例行為都將被罰1萬令吉。

“最高是1萬,可以是1萬令吉以下的任何數額。”

他補充,企業的最高罰款數額則是5萬令吉。

他指出,這項指南屬於公開文件,民眾可到衛生部或國家安全理事會的官網下載。

根據指南,一再違反SOP者,將一律被罰款1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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