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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室】藜麥Quinoa讀keen-wa

首相愛吃藜麥不吃白米,“藜麥”二字突然在大馬流行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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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以為,藜麥有“麥”字,就是禾本科植物,其實藜麥是藜科植物,不是你平常所吃的小麥、大麥還是白米,藜麥就是藜麥。

藜麥不是現在才被發現的食物,它已經被南美洲印加民族吃了七千多年,可說是當地的精神糧食,能治百病,強身健體。聽說印加民族都很長壽,是以藜麥作為主食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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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藜麥在後來消失了一段時間,因為西班牙殖民者入侵南美洲後,為了從精神上統治印加民族,實行了禁止種植藜麥的制度,對於違反者最重可實行死刑。

直到1980年代,NASA在安第斯山脈“重新發現”藜麥,並把藜麥列為人類未來移民外太空空間的理想“太空糧食”,加上聯合國糧農組織也正式推薦藜麥為最適宜人類的完美“全營養食品”,列為全球10大健康營養食品之一。

從此,藜麥被形容為人類的“超級食品”,價格也水漲船高,連如今生產藜麥的農民,本身再也吃不起這種傳統食物。據說,藜麥在大馬市場每公斤賣60令吉。

藜麥之所以貴,是因為物以稀為貴,而且全世界有能力種活藜麥的國家並不多,因此九成以上來自南美洲。

由於供不應求,美國人為種活藜麥,聽說一開始收購藜麥種子的價錢,是每公斤4000美元呢!

藜麥本來就是尋常百姓的食物,但被一些人炒作為超級食品之後,藜麥終於成為富有人家的桌上餐。

假如你希望有朝一日可以吃到藜麥,就請學一學某部長多祈禱,祈禱中國早日複製成功,大量生產中國版的藜麥,讓藜麥也能走入百姓餐桌上。

文/沈榮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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