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華青獄中死亡案】促速公佈驗屍報告 家屬:逾期採法律行動

(新山24日訊)37歲華青在居鑾監獄服刑期間死亡,家屬基於事件已發生近一個月,他們卻遲遲未獲得調查結果,於今日要求有關單位在本周五前公佈法醫報告及化學報告,否則將採取法律行動。

死者兄長金時豪(39歲)與泰裔表妹米雪兒(32歲)今日在行動黨法律局主任藍卡巴星、行動黨柔佛州委巫程豪及居鑾明吉摩州議員周忠信陪同下,召開新聞發布會要求相關單位盡快完成調查和公布死者死因。

Advertisement

據了解,死者家屬曾要求全國總警長、執法機構廉政委員會(EAIC)和馬來西亞人權委員會(SUHAKAM)介入調查,為死者討回公道。

認屍揭身上多處瘀傷

根據新聞背景,死者金時傑(37歲)於去年9月23日生日當天遭警方取締酒駕後,於今年6月22日在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5A(1)酒駕條文下,被判處監禁7天、罰款1萬5000令吉,之後到居鑾監獄服刑。

豈料,家人在6月28日欲接他出獄時,卻接獲壽板店通知他已過世,並在認屍時發現他身上多處瘀傷。死者留下遺孀、母親及兩名年幼的女兒。

ADVERTISEMENT

金時豪(左起)、周忠信、巫程豪、藍卡巴星、米雪兒在新聞發布會上,要求有關單位盡快公布法醫報告及化學報告。

藍卡巴星:法醫警方報告拖太久

藍卡巴星在發布會上透露,他已於7月7日提交信件給居鑾代警區主任阿都拉薩,但截至目前,警方未給予任何回複。

“獄方聲稱死者於6月28日逝世,至今已近一個月,法醫報告及化學報告應更快出爐。這起案件出現可疑的情況,需要更深入的調查。”

據他指出,一般上法醫報告和化學報告的完成時間不定,但一般上只要1至2個星期就可出爐,不會需要這幺久。

“一般上死亡原因會寫在死亡證書上,但死者的死亡證書並沒有死亡原因。”

巫程豪:監獄管理執法須透明

巫程豪指出,行動黨一直以來捍衛監獄管理及執法透明,他希望非政府組織也關註此案件。

周忠信則指他將申請到居鑾監獄探訪,以深入了解監獄內部情況及運作程序。

Tags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