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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婦指42年前警局遭性侵】 證據資料不足 警無法調查

(八打靈再也15日訊)警方證實接獲69歲華裔婦女控訴42年前遭警員性侵的投報,不過基於對方無法提供證據,甚至連“涉案者”的資料也一問三不知,因此警方無法開檔調查。

冼都警區主任馬永來助理總監指出,根據投報者指出,這起事件發生在42年前,但她卻在事隔那麼久後報案,是因為早前看到一則發生在日本的類似事件,而案中事主成功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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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事主於是從馬六甲前來吉隆坡報警,希望同樣獲得賠償。”

他說,雖然刑事案件沒有時效期限,但基於事主無法提供任何有力證據,因此警方無法開檔展開調查。

根據報導,這名婦女申訴42年前因遭丈夫家暴而離家,未料到警局報案時,卻遭一名身穿制服的警員拉到報案處一間房內性侵,導致她這些年來一直活在陰影下。

她昨日在行動黨直轄區公共投訴局主任游佳豪及副主任賴俊權陪同下召開新聞發布會時說,這些年來,她都不曾忘記那次的經歷,加上近月不斷想起這起往事,於是鼓起勇氣報警,要為自己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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