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評副刊

【翱翔天際】 再談對新政府的期許

在前幾個星期的專欄文章中,與各位讀者初步分享了對於這個國人期盼了超過60年才成形的新政府的期許,詳細闡述了新政府當務之急是將幾近獨裁的黨國體制解除,讓三權分立、互相制衡的憲政基礎再次回歸馬來西亞。這是我國邁向更美好明天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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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國在過往60年裡幾乎沒有制衡的情況下,沉痾實在太多,所以本篇專欄文章再繼續探討一些個人看法,分析一下到底還有哪方面需要政府大刀闊斧改革修整,以確保改朝換代的成果並不是換湯不換藥,或者在下一次政黨輪替就一切歸零,白忙一場。 

除了之前說過的三權分立必須真正成形之外,接下來最重要的就是改革議會體制了。其中最關鍵最需要改革的,就是早已淪為執政黨橡皮章、敗選議員當官的後門捷徑、還有安置執政黨退休者有如養老院的國會上議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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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我國的上議院功能本來是作為立法機關的第二道防線,令各州及元首的代表能夠進入國會,一同參與、探討及研究聯邦法律的制定,與代表聯邦民意的下議院區別。以此兩院制來糾正、檢驗或擋下一些不利於人民或侵犯憲政精神及人權自由的聯邦法令或修正案,以免國會通過的法案對各州或統治者(包括人民)不利的情況出現。

須再修憲改採比率代表制

這雙重保險的制度當然是好的。但在設計上本來還可以“原則上”代表各州意志的上議院(因為在我國,聯邦執政黨通常也是多數州屬的執政黨,但不可忽視的是州及聯邦的意願和觀點還是會出現衝突的,最近的玻州大臣風波即是一例),在經過早年的憲法修正案把本來多數上議員由各州執政黨委任的情況改為交由國家元首經過首相的勸告來委任(即代表是首相委任)後,就徹底破壞了上議院制度本來的目的和原意了。 

如今的上議院,在總數70個議席中,每州只有權力委任兩名上議員,上議院中各州及地方政府的代表不過是不到半數的26席而已。而剩餘的44席,則全數由首相通過勸告國家元首來委任(其中4席為聯邦直轄區代表)。這直接使得上議院變成了聯邦政府(即首相)的橡皮章,完全沒任何獨立性可言,直接促使上議院陷入如今上述第三段所說的慘況。 

為此,備受崇敬的前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蘇菲安就曾批評此憲法修正案是完全罔顧憲法精神的行為,是破壞憲法中確保國會(包含上下兩院)完整代表各州及統治者意向的結構,是很不應該的。

所以,若要回到原憲法精神裡的上議院,首先絕對需要做的是將首相委任上議員的權力拿走,交還給各州,使得各州的民意可以通過各州各自的委任來進入上議院,作出實際對下議院的監督。

當然,若如此做還不是最完美的。筆者認為,若要使得我國憲政精神更趨完善,使得各州及元首的民意獲得最大程度的代表,則務必再次修改憲法,將一定比率(比如各10%)的上議員分配給王室及少數族群,剩餘80%的席位則分配給各州通過選舉來選出,這才能真正恢復我國原本憲法裡的初衷,使得兩院制在我國真正成形。 

對了,說明一下。上議員民選並不需要再給人民多一票(即大選時投3票)或是舉辦另一次大選來投選上議員,因為這麼做的意義並不大。真正能夠讓我國憲政及選舉體制起到實質的改變而又無需浪費金錢另辦大選的方法,就是推出比率代表制,直接使用各州投選州議員時,各黨所獲選舉票數來決定各黨所獲的上議員人數(與台灣的比率代表制類似,但無需多一張政黨票),如此就可以確保代表州民意的人選進入國會上議院了。

(作者:洪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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