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評副刊

【翱翔天際】行管令淪為自欺欺人工具

本月初,因國內確診病例連續3天突破3000宗大關,引發了冠病疫情再次於國內大爆發的疑慮,因此衛生部就建議政府在確診病例居高不下的6個州屬及聯邦直轄區,再次施行行動管制令(MCO),以抑止疫情蔓延。

當時衛生部長阿漢峇峇如此公開確認此事後,社會普遍上都知曉再次實施行管令已是必不可免,首相慕尤丁此前多次重申不會再有行管令不過只是場面話,因為環顧國內外的抗疫經驗,侵犯個人行動自由權利及對經濟和商業活動破壞極大的行管令,確實是最有效的抗疫手段,也是最主要的抗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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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管令的最大用處,就是用法規限制了人身的自由活動,在一定時間內阻止了病毒的進一步傳播,並以這時間來換取對付已在社區肆虐病毒的空間,找出尚未被發現的確診患者並進行隔離和治療,讓所有潛伏在社群中的感染者無所遁形,可說是釜底抽薪之計。

所以很明顯的,要讓行管令確實發揮對付疫情肆虐的功效,單單執行字面上的“限制行動”雖是必不可少的手段,但單憑這一點卻是遠遠不足夠的,因不管多嚴格地執行行管令,始終無法完全做到阻止人們上街,而在這個傳染性極強的病毒面前,這一點漏洞可是屬於致命性的。

為此,除了限制人身行動的自由之外,更重要的還是政府相關的配套措施,針對疫情爆發地點進行大規模篩檢和消毒,將社區內的病灶和傳染源頭完全消滅殆盡,並時時嚴格地監控整個情況和發展,如發現不明、不知源頭的案例就即刻局部封鎖以找出源頭對付等,如此才能讓行管令的巨大犧牲不至於白費,一絲的輕忽懈怠都絕不可有。

若缺少這些重要的配套措施,行管令可就變成頭痛醫頭的治標方案,不過是在短時間內暫時壓下感染的人數(少人上街,傳染人數自然變少),因為病灶始終還在未被查清楚,這也就等於是在為下次爆發埋下伏筆,疫情反反復復自然就是唯一也必然會發生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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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悲的是,我國現在面對的正是這一種困境。各種各樣規範不明、極度令人混淆的的行管令來來去去,從來就沒有消停過,但卻完全沒有發生預期中的效用,確診人數確實在開始施行行動管制時的一段時間內滑落,但卻始終無法根治滅絕,過了不久又會出現大爆發再次衝高確診人數,背後的原因正正就是上述所言。

仍在封與不封中不停打轉

因此,我國雖是世界上其中一個最早、最果斷執行全國封鎖令的國家,比如今屬於抗疫資優生的國家如鄰國新加坡的4月7日及紐西蘭的3月25日都還要早許多,但在他國早就已晉入疫情平穩期,冠病疫情確診和死亡人數都保持在極低數目下,我國卻依舊在封與不封中不停打轉,疫情自去年8、9月第二次爆發後就從未消停過。

可悲的是,如此情況看來一點都沒有改善的可能,政府最近再次宣佈行管令重臨,本該經過年餘的疫情洗禮應該早就駕輕就熟,結果卻還是絲毫看不出有任何長進,單單是宣佈到底何州何區限制行動都猶疑不決,出現了好像擠牙膏的情況,隔幾天就宣佈多幾個區域限制行動的荒謬情況,行政效率和能力之低落由此實是一覽無遺。

更別提行管令的內容根本就沒有任何限制行動,真正處在MCO的區域多數依舊上班上學,夜市堂食同樣不受影響,而沒有施行MCO的州屬,卻也是不可跨州跨縣,出行都必須到警局或持有僱主簽發的相關信函,如此界限模糊不清的行管令,又有什麼意義?把行管令劃分為幾個層次的目的又是什麼?政府已慌了手腳,由此就可見一斑。

所以一早就斷言,我國政府根本就是在“無為”(無所作為)抗疫,全盤賭注都押在了疫苗之上,寄望疫苗能夠如仙丹一樣藥到病除,至於其他什麼應對方案和措施,卻是一個也想不出及執行起來,這就是我國如今所面臨的絕境。為此“行管令”這3個字,如今就只不過是個自欺欺人、令政府自我感覺良好的工具,目的只是為了營造一個真有在努力抗疫的形象而已啊!

(光明日報/評論.作者:洪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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