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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吉控洗錢濫權案】 1MDB前CEO:受夠了犯罪 離職獲272萬獎金

(吉隆坡15日訊)一馬公司(1MDB)前首席執行員莫哈末哈占指出,他從1MDB離職時,獲得272萬5000令吉的獎金。

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被控1MDB洗黑錢和濫權案今日續審。莫哈末哈占以此案第10名控方證人的身份繼續出庭供證。他是在2012年8月份加入1MDB擔任執行董事和首席營運員,並在2013年3月份出任1MDB首席執行員一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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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哈末哈占同意辯方首席律師丹斯里沙菲宜的說法,即他被“要求”犯下罪行,卻獲得了超過270萬令吉的獎金(Bonus)。

他也同意沙菲宜的說法,即他是睜大眼睛看清楚後,才進入1MDB任職,也知道將牽涉在犯罪勾當。

“你(莫哈末哈占)當時不覺得有問題?”

莫哈末哈占表示,那時候他感到恐懼,怠慢了首相,因為聽說履歷表已被記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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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你(莫哈末哈占)在兩年後就離開1MDB了。你在2015年1月的首個星期離職,你就不害怕怠慢首相?”

莫哈末哈占表示,那個時候他已經達到極限,覺得需要離開。

他同意沙菲宜的說法,即那個時候已經達到極限,參與了太多的罪行。

“你(莫哈末哈占)說,已經夠了,你要悔改。”

針對沙菲宜的上述說法, 莫哈末哈占表示,他只是不想涉及其中。

沙菲宜進一步盤問莫哈末哈占,有關後者在2015年被反貪會傳召錄口供一事。

他說,莫哈末哈占可在那個時候將本身對1MDB發生的事感到不安,告訴反貪會。

對此,莫哈末哈占表示,他害怕道出全部真相,因為(時任)首相(納吉)仍掌權。

“你(莫哈末哈占)是否同意我所說的,即當時你有機會說出真相,但你選擇不說。”

莫哈末哈占回答是的。

與劉特佐BBM軟件聯繫

此外,莫哈末哈占指出,劉特佐一般上是通過即時通訊軟件(BBM)和他溝通。

他說,至於兩人會面的地點,通常是在劉特佐位於隆市嘉炳路(Jalan Kia Peng)的公寓。

沙菲宜盤問莫哈末哈占,為什麼必須在劉特佐的公寓會面,而非1MDB辦公室。

莫哈末哈占指出,因為劉特佐不是1MDB的一份子。

他同意沙菲宜的說法,即劉特佐不能出現在1MDB,而1MDB的高級管理人員實際上都知道是劉特佐在主導一切。

他指出,他不曾向納吉確認劉特佐所下達的指示。

沙菲宜接著問莫哈末哈占,指後者既然對企業領域並不陌生,那是否知道為什麼需要對劉特佐的存在保密。

莫哈末哈占表示,這是1MDB的操作方式。

他說,就公司治理而言,這是不對的,但劉特佐的指示是來自首相。

“劉特佐給你(莫哈末哈占)一些指示,口頭和書寫或通過即時通訊軟件,你不曾詢問首相,是否來自首相的指示?”

莫哈末哈占表示,不曾向首相確認。

他說,他曾看見劉特佐和納吉會面,因此他認為劉特佐給的指示是來自納吉。

指劉特佐建議多無意義

沙菲宜交叉盤問莫哈末哈占,指後者身為一名具備企業領域經驗的首席執行員,如何看待劉特佐所提出的建議,是否不合常理?

莫哈末哈占指出,從財務角度來看,有些是合理的,而有些則可能沒有多大意義。

他同意沙菲宜的說法,即劉特佐提出的有些建議是可被接受的,有些則不合常理。

此外,沙菲宜也盤問莫哈末哈占,為什麼會認為1MDB的成立是為了服務巫統。

此前,莫哈末哈占在證詞中提及,劉特佐告知他,1MDB的成立是為了協助巫統的生意。

莫哈末哈占今日供稱,指這是劉特佐告訴他的。

“就如我之前所說的,要不就選擇遵從指示,否則就選擇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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