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評副刊

【第一時間】愛國不需靠捐錢過磅

你捐錢救國了嗎?這相信是人們近日來每當見面,劈口的第一句話,或是茶餘飯後的熱門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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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財政部長林冠英會否“間接”獻捐100萬令吉救國,這並非純屬假設性問題,答案可在本文中找到。

至今仍被貪污官司纏身,這位在爭議中上京當官,成為希盟政權首任財長的民主行動黨秘書長,前天接獲另類“佳音”,總檢察署已向上訴庭撤回有關求判他藐視法庭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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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不滿時任檳州首席部長林冠英直指他所面對的貪污提控是一項陰謀,總檢察長阿班迪因而於前年8月18日單方面入稟高庭,求判林冠英藐視法庭,但高庭去年12月6日批准林冠英申請撤消阿班迪的訴訟,阿班迪遂向上訴庭上訴。

林冠英獻捐百萬救國?

(被首相敦馬哈迪公開狠批涉嫌知法犯法地毀滅一馬醜聞的罪證,阿班迪從今年5月15日被勒令無記錄休假30天,並遭禁止出國。)

可想像到,連日來更讓林冠英喜出望外,莫過於甫由敦馬上週三宣佈成立,而由財政部直接管理的馬來西亞希望基金(Tabung Harapan Malaysia),連日來獲得國人踴躍捐款救國,展現他們的愛國精神,頓使林冠英深受感動,而譽之為“非凡壯舉”。

隨着敦馬向國人發出“國債破兆令吉”的警訊,為了表示與民共赴時艱,聲稱“薪水比政府高官還低”的全體內閣部長同意減薪10%,感召更多國人“救國”,而希盟執政的多個州屬首席部長或州務大臣,以及行政議員,也相繼響應,也有部份國州議員自動捐薪,以示共襄“救國”義舉。

話說林冠英當年不幸惹上貪污官司後,聲稱他遭“政治逼害”的行動黨隨即發起“與冠英同在”的護主運動,第一件事是成功為林冠英籌得100萬令吉的保釋金(行動黨乃至希盟支持者據知共獻捐逾百萬令吉);若沒有記錯的話,檳州行動黨主席(現任檳首長)曹觀友當時曾“釋疑”,一旦林冠英的貪污官司審結,倘若捐款人無意取回,該筆巨款或可充作行動黨基金。

如今不知會否有人建議該筆巨額保釋金屆時應捐獻“希望基金”,意味從救林冠英的出發點提升到救大馬的大格局,豈不更具意義;或許也有人認為,從其公佈的最新個人財產估計,林冠英完全有經濟能力自付保釋金,所以他若願意的話,現在不妨“墊出”100萬令吉,匯入“希望基金”的銀行戶頭。

或因擔心債留子孫,禍延後代,國人此時此刻展現“救國人人有責”,完全可理解,應予以尊重,也值得讚揚;小孩打破儲蓄撲滿、樂齡人士捐出棺材本……一幕又一幕“好人好事”的感人鏡頭必將陸續見報,彰顯愛國不分男女老少,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大馬仍未瀕臨國難險境

持平而論,國債雖然高企而達天文數字(朝野對國債的定義及範疇各持一詞,爭執不已),但我國至今仍不致於瀕臨破產而陷入“國難當前”的危急關頭,此時此刻是否須十萬火急地號召全民捐錢救國,委實有待商榷。

從某個角度來看,“希望基金”的籌募運動若掀起一股捐錢熱潮,反而轉移或模糊了國人期待希盟政權落實“百日十大新政”承諾,尤其是着手改革體制 ,振興經濟的焦點。

希盟政權疑似沿用擴大版的行動黨“持美祿罐募捐”方式,猶如發揚光大“美祿罐文化”,藉以讓它在本屆大選所獲得的強大民意基礎和支持度,持續保溫。

更令人擔心的是,希盟政權持續“操弄”國債課題,再變相發起“全民救國運動”,不知是否另有政治議程,這可從林冠英所說的“由於國債過兆令吉,希盟或許無法在100天內落實部份承諾”,而敦馬更坦承“前朝的內部腐敗過度嚴重,超出想像,希望人民能夠體諒希盟政權無法100%兌現當初所作出的百日十大新政承諾”,見之一斑。

捐錢救國不啻是愛國精神的表現,但絕不是愛國的唯一和全部;國人只要做個守法的好公民,站穩各自的工作崗位,提高生產力,為國家的繁榮與穩定作出應盡的責任和貢獻,就是愛國。

 

文/劉漢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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