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評副刊

【白話法理】新常態下人資管理的挑戰

上週我受邀出席我律師事務所一名商業夥伴主辦的每月客戶網上諮詢會,並分享我對“在新冠疫情新常態下,中小企業如何管理人力資源的挑戰”的見解。

為了準備講稿,我特地在諮詢會前幾天用谷歌表格軟件擬定了近10道選擇題,針對疫情對中小企業影響的問卷調查,通過電郵與社媒發給客戶與商業夥伴進行匿名調查。豈知是項調查獲得令人鼓舞的反應,短短幾天內收到逾百份答覆,甚至有遠在柔佛的客戶電郵表示有興趣第一時間知道調查結果分析。因為市面上有許多大型人力資源公司針對相同課題的問卷調查,我們調查的對象不僅僅是紙上冷冰冰的統計數據,更是我們所認識有血有肉的客戶與商業夥伴群親身經歷的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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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項問卷調查結果顯示,對受訪對象打擊最大的莫過於政府過長強制性的停業令,這對於絕大多數非所謂“essential services”的中小企業而言是致命的打擊!沒了現金流與客戶,中小企業之生存又何以為繼呢?

我們也趁機在是項問卷調查裡收集客戶與商業夥伴群對時下最火紅課題──“僱主強制員工接種疫苗”的看法。調查結果顯示,有高達73%的中小企業支持僱主強制員工接種疫苗,只有20%不贊同。其他則表示不會強制,但會建議員工自願接種疫苗,除非政府立法強制。

許多人或許會納悶,既然絕大多數僱主都支持強制員工接種疫苗,為何政府還不從善如流立法強制,一勞永逸解決這燙手山芋呢?

強制接種牽扯到棘手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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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僱主強制員工接種疫苗不僅是個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原則問題,更牽扯到法治人權、宗教信仰等棘手的議題。這或許解釋了以法治嚴明著稱的新加坡政府即便有強大民意支持基礎,也不敢貿貿然立法強制員工接種疫苗。

新加坡人力部、全國職工總會和全國僱主聯合會上個月在一份諮詢報告中,闡述了關於員工接種疫苗的指導方針,即僱主不應強制員工必須接種新冠疫苗或懲罰拒絕接種疫苗的人。

但是,對於必須在冠病感染風險較高的環境中工作的新僱用員工,僱主可在招聘時強制要求員工接種疫苗。這些工作包括住在客工宿舍的工人、經常與冠病病例接觸的人員、機組人員以及建築、船舶和加工部門的員工。公告稱,評估是否高風險環境的一種有用方法是,該員工是否需接受定期檢測,或者是否與已知的冠病病例保持定期聯繫。但僱主不能解僱拒絕接種的員工,他們可將這些員工安排到其他工作崗位,或為他們制定差異化的休假政策。

從新加坡政府小心翼翼處理這敏感議題之態度和手法,說明了一旦政府或任何一方對這議題誤判,其所引發的爭議也非同小可!

這後遺症可在本地一宗一名沒任何紀律紀錄的陸軍中士,聲稱因拒絕接種新冠肺炎疫苗而被解僱,喪失了享有退休金權利的事件中窺見端倪。

這名來自森州亞沙營地的皇家馬來軍團第24營陸軍中士旺南利入役已19年,原定2023年1月21日退役,隨着其解僱生效,他也失去了退休金。

據報導,他於7月初拒絕軍隊接種疫苗的命令,之後上司曾多次召見並試圖說服他,其中一次會面共有9人在場,包括指揮官、負責的官員、醫生及宗教師,令他承受巨大壓力。過後軍方援引1972 年武裝部隊法4項條文指控他,包括不服從接種疫苗的命令,以及只是因為他說“絕對不同意接種疫苗”。他表示,儘管他要求根據軍法接受軍事法庭審訊,但被指揮官直接拒絕。

對此,大馬退伍軍人協會認為,作為一名軍人,旺南利拒絕接種疫苗的指示可能會對同事、社區、民眾甚至自己的家人造成危害,相信軍隊在採取行動前已進行周詳考量。不過,全國愛國者協會主席莫哈末阿沙德則指案中陸軍中士或許違反了指令,但作為馬來西亞人,在疫苗事件上擁有基本權力,這並不是強制性的。他認為,最佳方式是提供對方重新安置的培訓,以讓他在結束服役前學習一技之長。

簡言之,因新冠疫情所引發人力資源管理上的新挑戰,現在才剛開始,而僱主強制員工接種疫苗的爭議也不過是冰山一角!政府、僱主和員工作好準備,面對在疫情新常態下,人力資源管理的挑戰了嗎?

(光明日報/評論.作者:許文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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