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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水務局弊案】第九證人:屬“密友”關系 達希買屋付28萬現金

(亞庇13日訊)沙巴水務局弊案控方證人告訴法庭,前水務局總監阿旺莫哈末達希用53萬令吉買下她的公寓單位,並且以現金付一半的錢。

控方第九名證人克里絲汀潘碩(36歲)說,她和達希是“密友”,對方也用30萬令吉現金,付給室內設計公司裝修這間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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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付30萬現金

在副檢察官馬哈阿都朱末引導作供下,證人說她是在2014年申請到25萬令吉銀行貸款,買下Puncak Luyang的一間公寓單位,供屋期為35年。

她指出,達希給她的信封里面裝著28萬令吉現金,此外,對方每個月給她2000令吉到1萬令吉不等,攤還每月1500令吉房貸和支付管理費。

證人說,她是在2003年在里卡士一座高爾夫球練習場認識達希,她在練習場兼職,達希當時是水務局副總監,兩人一直維持“密友”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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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目前是一家公司的行政人員,她表示知道達希是有家室之人。

獲達希買車贈予

針對反貪會官員在2016年10月,從她的公寓起獲1萬4000令吉現金,她說錢是達希給她,她名下的一輛房車也是達希買的。

亞庇反貪污法庭從昨日起開庭審訊58歲的阿旺達希與妻子弗茲雅(55歲),以及前水務局副總監兼州財政部技術及工程顧問林南炳(66歲),面對金額達6100萬令吉,總共37項洗黑錢的控罪。

3人在2016年12月29日面控時均否認有罪。

本案由貪污案法庭法官阿布巴卡馬納主審,達希夫婦由律師馬瑟祖德代表,林南炳由3名律師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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