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評

【歲月劉聲】獅城處決罪犯不手軟

儘管希望聯盟政權包括首相敦馬哈迪出手營救,來自砂拉越詩巫的大馬殺人犯邁克加林仍難逃一死,而於上週五在新加坡的樟宜監獄伏法。

Advertisement

30歲的邁克因於2010年在獅城的加冷致死1人和致傷3人,而於2015年遭新加坡高庭裁決謀殺罪成,判處絞刑,2017年上訴至上訴庭仍被駁回,維持原判,案中另一名被告托尼英峇則被判終身監禁。

在上週二,掌管法律事務的首相署部長劉偉強透露,希盟政權將致函新加坡的人民行動黨政權,要求暫緩處決邁克,敦馬於上週三證實,希盟政權正在設法營救邁克,而邁克的家屬也懇請新加坡女總統哈里瑪特赦邁克,把其死刑改為終身徒刑。

ADVERTISEMENT

對“有法必依,執法必嚴”的新加坡當局來說,邁克這回被問吊,相信大馬有關方面也不感“意外”;這麼多年來,僅有極少數在新加坡被判處絞刑的本國或外國籍死囚獲得新加坡總統於最後一分鐘特赦減刑後僥倖逃出鬼門關;這也彰顯人民行動黨政黨維護司法獨立,以及堅拒外國干預內政的原則立場。

或是因為這樣,新加坡再次斷然拒絕大馬替邁克“求情”,相信也不會對最近一陣子因一度出現一系列包括海域和領空主權以及馬新水供協議的紛爭而陷僵的兩國關係,引發任何的負面效應。

但在某種意義上,在過去半年多來備受爭議不休的“廢死”課題所困擾,希盟政權對新加坡這回再向全世界包括大馬展示其堅決和堅持執行死刑的立場,不知會否頓感“尷尬”不已;就在同一天,前全國總警長慕沙哈山認為,如果沒有死刑,謀殺案會更多,因此我國政府不應廢除涉及人命的重大罪案之強制性死刑刑罰。

“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這句話在新加坡是毫無水份的。新加坡執法之嚴早已聞名全球,其在是與非,罪與非罪問題上涇謂分明,而法律規定之細緻更是世界上少有。 

人民行動黨於1959年在新加坡上台執政後,很快地把這個一度是謀殺、搶劫、勒索、縱火、吸毒及人口販賣等罪行猖獗的島國,奇跡般變成一個穩定、有秩序和犯罪率最低的社會,已故建國總理李光耀生前曾自豪地說“新加坡的今天是多年來法治的結果,沒有鐵一般的社會法紀,也就不會有今日的新加坡 ”。

李光耀堅信法律乃治國法寶

《李光耀傳》一書曾形容作為英國劍橋大學畢業的律師,李光耀一向是法律與秩序的堅定信仰者;他常說,法律是秩序的根本保證,有好的法律,才能產生良好的秩序,法律是亙古不變的治國法寶。

李光耀一再強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使是達官貴人,還是百萬富翁,在法律面前與平民百姓一律對待,一旦犯法,就要嚴厲制裁,毫不手軟。

此外,李光耀也多次指出,在制定新加坡法律、法規時,要儘量詳盡、具體。例如任何人只要被查獲擁有15克純海洛因,即自動視為販毒,一旦審訊後罪成,將被判強制性死刑;他認為毒販比一般殺人犯更危險,因為一般殺人犯不過殺死一個人或幾個人,毒販卻會殺害數百人甚至上千人,而彼輩造成不計其數的吸毒者到處滋事犯罪,引起社會混亂,所以對付毒販絕對不能心慈手軟。正是因為新加坡實行嚴刑峻法,大毒梟都不敢鋌而走險入境販毒。

《李光耀傳》一書引述時任新加坡律政部長兼外交部長賈古瑪的闡述,即新加坡的法律制度是為保護絕大多數人的基本權利和根本利益而建立的,而新加坡人民也認為,法律確實有震懾犯罪的作用。

這意味,新加坡犯罪率之所以偏低,乃因新加坡有嚴格的法律,而且獲得有效和公正地實施。

 

(光明日報/評論.作者:劉漢良)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