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地方

【檳州婦女發展機構線上論壇】章瑛:沒與男性享同等權益 “法律歧視女公民”

(檳城13日訊)檳州社會發展委員會主席章瑛指出,我國現有法律讓男公民與外籍配偶在外國出生孩子自動獲得我國公民權,但女公民與外籍配偶在外國產下的孩子卻無法享有同等權益,這是過時且歧視女公民做法。

她今早在檳州婦女發展機構(PWDC)主辦的線上論壇中說,不讓我國女公民在海外產下的孩子享有同等待遇,不僅歧視女性,孩子也無法享有居留、教育及醫療福利等公民權益,甚至導致家人分離,孩子無法健全成長等問題。“這過時法律應該修改,女性不是要求更多權益,只是要求享有的平等權益。我國應跟上國際腳步,包括實現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5倡議的性別平等,並賦予婦女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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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律師兼武吉牛汝莪區國會議員藍卡巴星則說,吉隆坡高庭將在來臨週一審理政府要求暫緩執行高庭今年9月宣判大馬女公民與外籍配偶在海外所生孩子能自動獲得大馬國際的申請。

“內長這邊廂說同情有關母親和孩子遭遇,另邊廂卻又申請暫緩執行高庭之前的判決,很矛盾。”

藍卡巴指出,事實上,單一高庭的判決並沒有約束力,其他高庭依然能做出不一樣的判決,要徹底且全面地解決這問題,就要透過修憲途徑。

“要修改的部份其實只是把有關條文中的‘父親’改為‘父母親’,讓父母享有平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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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朝野議員基本上都支持這項修憲,有信心能達到2/3議員支持修憲門檻。但在提呈國會修憲前,需先通過統治者會議。他指出,2018年至今年10月,內政部收到2352份大馬籍母親為海外產下孩子的公民權申請,只有21份(0.89%)被批准,少得可憐。一名巫裔女子阿蒂拉在論壇中分享說,她與巴勒斯坦難民丈夫育有2個女兒,大女兒在大馬出生而有大馬國籍,小女兒則在沙特阿拉伯出生,和父親一樣沒有國籍。

“我多年來持續嘗試向大馬政府為小女兒申請我國國籍,但都沒有進展,小女兒無法在我國逗留超過30天,也面對教育和醫療等問題。若日後不幸與丈夫離婚,小女兒恐無法隨我回馬長住,到時豈不是要與小女兒分離?”

阿蒂拉淚灑這場線上論壇,慚愧無法給予小女兒我國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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