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柔巨額房產貪案】 阿都拉迪夫等3人 無罪判決被駁回

(新山7日訊)柔佛州前行政議員拿督阿都拉迪夫班迪涉及巨額房產貪污案,新山高庭法官今日以案件忽略了許多重要細節為由,駁回地方法庭於兩年半前裁定被告與另2人無罪的判決,案件將於11月14日重返地庭審訊。

案件忽略許多重要細節

Advertisement

大馬反貪會早前針對新山地庭於2019年4月21日,判決阿都拉迪夫班迪和他的長子阿末法勿占以及房屋仲介阿米爾無罪釋放後向高庭提出上訴,本案隨後於今年9月19及20日在新山高庭進行控辯雙方的陳詞,並定於今日對上訴裁決如上述。

代表上訴方大馬反貪會檢控及法律局第一副總監萬沙魯丁在案件獲高庭法官拿督阿布峇卡裁定上訴成功後,在新聞發佈會上披露,法官是基於有關案件忽略一些重要的因素下,駁回地庭宣判被告無罪釋放的裁決。

他說,由於需以110萬令吉繳付保釋金,3名被告因此將以土地作為抵押替代110萬令吉的保釋金 ,3人同時也需於11月14日出庭,重新回到地庭自辯。

3名被告於今日上午8時左右從高庭正門步入法庭准備聆訊,在上訴案判如上述後,3人選擇其他通道避開媒體匆匆離開。

ADVERTISEMENT
Tags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