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評副刊

【打開天窗】“中間人”要求2000萬美元佣金

有則外媒報導,指我國公積金局(EPF)將價值106.4億令吉的債券和存款轉給數家公司和個人,以作為來屆全國大選資金云云。EPF已經否認該項報導,指沒有任何存款或債券被轉移,並指最近已獲總稽查署確認,EPF仍持有該批債券和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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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F這麼回應,意即的確有這批債券和資金存在,那又是怎麼一回事?

EPF表示,任何投資決策必須先經過EPF投資委員會的批准,批准後還需提交到投資小組尋求最後核准;投資小組是由業界專業人士、該局管理高層、國家銀行和政府官員所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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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EPF,被指涉及的官聯基金還有聯土局、聯土統一復興局(FELCRA)和公務員退休基金(KWAP)等,但至今只有EPF回應該項報導,指債券轉移之交易從未發生,被指涉及的興業和匯豐銀行也都已駁斥有關報導。

上週,澳洲《澳洲人報》及《堪培拉時報》相繼報導,曾有一名巫統領袖作為“中間人”,卻因未收到一筆2000萬美元(約7800萬令吉)的“佣金”,憤而起訴一家澳洲公司。

報導提到,一名澳洲前公務員尼克(Nic Manikis)在Ladylaw Securities持有九成股份,曾經在2014年來馬接觸過EPF、聯土局、FELCRA和KWAP,向各基金尋求借貸10億美元,以投資在澳洲房地產和加拿大油氣領域。

Ladylaw Securities是家在新加坡成立的產業發展公司。

尼克當時同意,任何人若能夠為其公司借得10億美元貸款,他願支付給對方2%佣金,即2000萬美元。較後,一名巫統領袖與他聯絡,表示可以協助他向官聯基金借錢。

會否說其名字被盜用?

這家公司最後並未從EPF或其他官聯基金借到任何貸款,該名巫統領袖卻通過律師向尼克索取佣金,說身為“中間人”,已說服大馬財政部副部長支持該公司的投資計劃,因此堅持索討2000萬美元佣金。

尼克堅持不付錢,說其公司並沒有從大馬取得一分錢。既沒有貸款,對方憑什麼向他要佣金?

尼克說,要求佣金的對方名字和一名著名大馬政治人物一樣。事情發生在2014年,該名巫統領袖會是誰呢?

澳洲報章引述文件指出,尼克、其加拿大生意伙伴及另一名Ladylaw代表是於2014年6月在吉隆坡會見EPF總經理嘉化里漢,那年4月也曾與聯土局及FELCRA官員會面。

尼克宣稱,雖然最初獲得財長首相的支持,但該項交易最後並未談成。

是不是因為一馬發展公司(1MDB)醜聞後來爆發,為免引起不必要的嫌疑,上述計劃最終被無限期擱置?

尼克前後三次收到該名巫統領袖的律師信,最近一次就在幾個星期前,要尼克付他2000萬美元佣金。

這名巫統領袖是誰?我覺得,就算要求2000萬美元佣金者的名字曝光,他會不會也說,他的名字被盜用了?

文/康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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