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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僱主控虐死女傭案】 被告罪成監6年 須賠死者家屬10萬元

(檳城14日訊)日落洞女僱主被控虐死印尼女傭案今日在控方提呈交替控狀下,被告承認嚴重致傷女傭,被高庭判決坐牢6年,刑期獲從被捕日算起,被告也被諭令必須對死者家屬作出10萬令吉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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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齡43歲的被告曾麗莉(譯音),剪了短髮後人看起來精神多,她聞判後在被押離法庭時,連連向5名男女家屬哭訴,自己還要在牢房里度過。

原控指被告於2017年2月25日上午11時至下午4時45分,在日落洞路住家謀殺一名印尼女傭茱拜達,觸犯刑事法典第302條文,罪成唯一刑罰為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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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替控狀則指她於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2月25日,在日落洞住家嚴重致傷一名印尼女傭茱拜達,觸犯刑事法典第325條文,罪成可被判處最高7年監禁,並可另加罰款。

根據控方提呈法庭的案情,死者為被告的女傭,被告在上述日期期間及有關地點,曾對死者拳打腳踢,而根據證人即被告丈夫親眼所見,死者是自己從樓梯跌下,法醫解剖報告指死者身上有多道舊傷口,包括骨折。

辯護律師拿督希旦巴仁為被告求情時說,被告曾因死者不聽話而打她,被告還聘用另一名女傭,死者與另一名女傭之間曾發生爭執。

“案情和證據皆指死者是自己在樓梯跌倒,當時被告也曾為死者進行心肺復甦術。”

他指出,被告無犯罪紀錄,她在案件開審之前,在交替控狀下認罪,希望刑期可獲從被捕日算起。

主控官林家儀副檢察司指出,38歲死者出生於貧寒家庭,離鄉背井來馬工作就是為了改變家庭。

他說,此事也引起國際的關注,影響我國及人民的名譽之餘,也影響我國與印尼兩國之間的關係,是一宗嚴重的案件。

他也說,雖然案中受害者已死,任何的賠償都無法作出彌補,但希望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426(1A)條文要求法庭諭令被告對死者家屬作出賠償。

高庭司法專員拿督阿曼沙里判決被告坐牢6年,刑期從被捕日算起,同時諭令被告必須對死者家屬作出10萬令吉的賠償,即7天內必須把有關款項匯給辯護律師,再由辯護律師於7天內匯給死者家屬。

另外,被告在地庭被控以鐵條蓄意嚴重致傷另一名柬埔寨女傭安聶的案件,目前還在審訊中。

【新聞背景】

38歲印尼女傭茱拜達於去年2月25日,在日落洞雙層排屋的僱主住家樓梯滑倒受傷,其僱主向檳城醫院求救,但女傭送院不治身亡。

在法醫解剖後發現,女傭身上有許多可疑傷痕,警方過後將僱主夫婦逮捕協助調查。

經過警方調查後也發現,還有另一名柬埔寨女傭也被虐打至嚴重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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