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國會】107兒童罪犯列名單

(吉隆坡7日訊)自從2001年儿童法令修正法案生效后,共有107名涉及傷害儿童的犯罪者名字,被列入“儿童罪犯”名單中,供僱用保姆、舍監和食堂業者的人士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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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副部長拿督阿茲莎指出,當局是向警方取得犯罪者的資料及刑罰記錄。

“犯罪者名單是保密,不會對外公布或張貼,這是讓雇主加強儿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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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下議院回答柯拉娜再也國會議員黃基全提問儿童登記何時生效及標准時,這麼回答。

她強調,名單記錄的不限于性侵罪案,還涵蓋其他罪行包括虐待、利用儿童行乞、參加街頭示威及未適當監護兒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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